塔吊使用安全文明管理
1.操作人员:塔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公司三级教育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操作责任书,方可上岗。塔吊操作人员除按塔机操作规程操作外,还要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上班之前不得酗酒,操作时保持精力集中,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现场全管理人员或施工员,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制动系统、机械设备、塔身金属结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后的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并向安全主管人员汇报;
2.未经项目部许可,吊臂不得旋转出现场围墙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将塔吊臂旋转至现场围墙外;
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4.被吊物品应绑扎牢固,起吊市中心要平衡,不得倾斜,要平稳起吊,其吊制作完的钢筋时,至少要保证三个吊点,各吊点受力要平衡,必要时要制作钢扁担,钢扁担用料不小于18的工字钢,长度不小于被吊物的1/3长,防止被吊物起吊和回落时圆弧过大,影响起吊或就位;
5.散装物品必须用吊篮,防止散件坠落伤人;
6.为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报废的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7.备吊材料、设备,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放过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KN/�O,钢筋、木方、模板、钢管等材料,堆放时,在材料下应放有垫木,使钢丝绳松动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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