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对主、副钩卷扬限制器进行试验,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 开车前必须鸣铃;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3.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 当吊车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主电源。
5.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吊起的物件未落下,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吊车动作是否正常中。
6.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在操作把手上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7. 交接班时,应将当班运行情况,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
8.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9.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10. 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11. 操作中要精神集中,严禁用钩头,绳索等逗笑。不准在驾驶室内看书看报、吸烟,只准用手操纵控制器。
12.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两台桥式车共同吊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吊的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分厂、车间领导要在现场指导。
13. 磁盘吊工作时,要指定磁盘吊作业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14. 磁盘每次通电时间:中、小号不超过4分钟,大号不超过5分钟。
15. 不准用磁盘吊运机器设备、压力容器、未落砂的铸件及温度在180摄氏度以上的物件。
16. 吊件时必须确认物件被牢固吸住;运行时吊件离地面突出物不得高于1米;卸件时物件高度不超过0.5米,并严防吊件落下后砸、挤、崩飞其它物料。
17. 禁止未摘下磁盘又用吊钩吊物。
18. 吊物不准从车辆司机室上通过,发现工作区域有人时要立即停车。在各种车辆上装卸物料时,车上不准有人。
19. 卸磁盘时,上下要联系好,磁盘落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严防误操作触电,严防断电后仍有“剩磁”吸着物料。工作后或工间中断时,应将磁盘卸下来。
2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 手势、信号不明、光线、暗淡;
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3) 捆绑不牢,梭角未垫;
4) 吊车上有浮放物;
5) 吊钩直接钩物;
6) 吊钩上有人工作;
7) 吊件吊臂下有人;
8) 斜拉斜拽、悠、撞;
9) 受压气瓶;
10) 物件埋(冻)在地面;
11) 吊具不合安全要求;
12) 多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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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桥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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