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注册建造师等资质标准只影响“挂证”?住建部是这样说的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这一规定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本文就该《通知》对建筑业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通知》相关内容理解 《通知》取消的是什么? 《通知》取消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对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的指标考核,而不是取消注册建造师执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要求非但不会取消,反而会进一步加强,将被列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通知》明确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应如何理解《通知》提出的“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 最低等级资质一般为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标准中若取消了人员指标要求,就剩下净资产指标要求了,这样进入建筑施工行业基本上没什么门槛了。因此,保留最低等级资质要求注册建造师等人员指标,就保留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取得最低资质后,若要进一步升级,则关键看业绩,不再以人员为衡量指标。
《通知》对人员挂证的影响分析 关于注册建造师在企业挂证 除最低资质企业外,各类企业已不再需要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来维护资质了,失去生存的土壤后,企业挂证市场将基本消失。
同时,因为《通知》明确提出“除各类别最低资质企业外”,所以还是给注册建造师在企业挂证留下了一个“口子”,因为资质低,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就够用了,企业挂证将严重供多于求。
此外,因为目前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总数已超过200万,《通知》施行后,市场挂靠证书将严重供大于求,挂靠企业的价格大幅下降将成为必然,维护三级资质的成本将大幅降低,市场中会不会大量涌现新注册三级资质企业,让我们拭目以待。
关于注册建造师在项目挂证 众所周知,注册建造师挂证分两种:挂企业和挂项目。挂项目是从投标阶段开始,因为挂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加上项目责任终身制的推行,出了事故要负法律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选择在企业挂证的较多。
《通知》出台后,挂企业已基本上没有市场。为了经济利益,部分挂企业的证书或将分流到挂项目上来,挂项目证书供给量势必增加,挂项目价格与原先价格相比或将走低,但不排除在政府主管部门严管下,推行“一个项目一个证”,挂项目的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走高。
针对上述这一问题,《通知》中特别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但究竟执行情况如何?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挂证?还有待观察。需要注意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86号),明确提出: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也就是说,在2017年底前实现全国社保联网后,人证分离的情况将基本杜绝,挂项目、挂企业都将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通知》对三类人员的影响
挂证是建筑业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乱象,一直被政府部门列为打击的重点对象,此次《通知》的出台可谓釜底抽薪,让挂证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同时,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的完善和人社部的社保全国联网的推行,也将使得项目挂证难上加难,而且风险极大。
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三类人员: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通知》出台后,将对其产生哪些影响?
有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这类人士将是绝对的“香饽饽”!《通知》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各类项目将大量需要拥有注
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 无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将无法前行。目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中要求: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因此,建议无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还是要考取注册建造师证书。 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目前已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非业内人士,应清楚认识到,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
《通知》对施工企业的影响?首先,非最低资质的企业,如二级、一级和特级资质企业,不再需要注册建造师等人员指标,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为例,仅人员挂证成本会直接节省上百万元。
?其次,项目部用人成本可能会出现先降低后走高的趋势,降低是因为证书供给量会增加,项目挂证的情况或还将存在一段时间,所以挂项目证书价格会在短时间内走低,从而降低企业一部分支出。但是,若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加大,再加上全国社保联网的推行,项目挂证也必将走上末路。若一个项目一个证,每个项目需要人员真正持证上岗且履职到位,持证项目经理必然紧缺,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用人成本也必将提高。
?再次,《通知》中提高了资质标准中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的企业工程业绩的要求,同时,业绩都将来自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从一定程度也将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的申请难度。
?最后,增加人才储备是当务之急,企业要尽可能多地动员职工去考证,尽可能吸引持证的专业项目经理,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之争。因此,行业企业要尽早布局,抢占人才高地。
总的来说,挂证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会存在一段时间,但随着政府主管部门的严管和2017年社保系统全国联网,挂证基本上将失去生存空间,建筑市场必将走向“人证合一”。建筑业市场化竞争大幕正在开启。
本文转自:中国勘察设计杂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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