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建筑设施安全要求
一、实验用房建筑要求
1、门窗 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mm,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实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1000mm,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2、综合布线系统 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置。采用通风到桌的化学实验室,应单独设置三相动力电源,独立控制。
二、实验用房室内设施要求
1、通风换气 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准备室;生物实验室、准备室有通风排气装置,采用排风扇时,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应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的一面应设防护罩。
若采用排风到桌(化学)装置时,风速应连续可调,各风罩洞口风速应基本一致,最大风速下可实现换气次数不低于10次/h。
2、防火防盗设施 各室均有防护栏或入侵报警系统的防盗设施。中学宜配备干粉灭火器、沙箱(或沙袋)两种灭火设施,小学至少配备一种。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摆放是否稳固;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若发现灭火器存在问题,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学校相关人员定期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电源 实验室电气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敷配线方式,安装自动断电保护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中学:演示台、准备台和实验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小学:演示台、准备台应有220V交流电源。
教学电源和学生电源可选用集控电源或分立电源,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充分满足实验教学的需要.
4、插座 交流220V,演示台宜采用电流不小于6A多用插座,演示台、实验台应选用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安全插座,设计位置应合理。
5、水源 各室应设给排水设施,宜设水槽和拖把池,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
演示台水槽宽度不小于600mm,实验台水槽宽度不小于400mm,深不小于180mm,排水口应有水封装置,并设高位水嘴。若将水槽置于台面上的,水槽的四周应做密封处理,无脱胶、漏水现象。
6、通风柜 通风柜用于产生有害气体实验的准备,柜内宜设给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
三、实验室设备要求
1、废液收集器 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应配置废液收集器。鼓励配备专门的废液处理装置。
2、工具 应配置制作、修理仪器所用的工具及仪器小车、梯子等 。
3、每个化学实验室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四、实验教学要求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在实验教学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理科教师(含小学科学教师)实验教学守则”、“学生实验守则”、“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及危险药品的使用规则” 定量取用,规范操作,按规定做好 “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处理工作,严防任何实验教学事故的发生。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