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安全措施要求
1. 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严禁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2. 用钎子打眼或打接地极时,握锤的手不得戴手套。
使用冲击钻、电锤或钎子打砼眼或仰面打眼时,应戴防护镜。
扶接地极的人应在侧面,应用工具将接地极卡紧、稳住。
3. 在带电母线、主干线、摩电道、动力配电箱或带电体处的引下线附近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牌,必须时设专人监护。
4. 配管作业,用钢锯、切管器、砂轮切割机切割管子时,必须垫平卡牢,用力均匀,附近切断时要用手工支架托住。
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应侧身操作,砂轮运转方向禁止有人。
管口毛刺未去掉前,禁止用手触摸。
5. 使用需转动管子的套丝机套丝时,必须用直管,托管支架使管子保持水平。
6. 往电线管内穿铁线或导线时,操作者头部应避开管口或接线盒,不得对着管口呼唤、吹气。
操作要有节奏地进行,不得用力过猛。
拉出的铁丝应及时盘好,放线端应有人配合。
7. 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压力不可过高。
加油时,必须灭火、放气。
喷咀堵塞,应先关气门,在侧面使用通针疏通。
作业完毕,要灭火、放气。
8. 削线头时,刀口要向外,用力要均匀。
9. 多台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不准采用串联连接。
10. 照明线路的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零线上不准装熔断器或开关。
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即三线一地、二线一地或一线一地)
11. 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运送工具、材料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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