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住建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2〕3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22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同时全市即将进入汛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市防汛抗旱有关会议精神以及《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2〕1号)、《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要点》(渝汛指〔2022〕1号)、《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渝安办﹝2022﹞18号)、《关于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及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减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知识,切实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水旱灾害责任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紧扣主题,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2022年5月12日是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主题是“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工地宣传标语(标语见附件)、主题海报和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面向社会普及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城市内涝、抗震防灾等方面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特别是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响应等内容的宣传普及,同时还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和12350有奖举报投诉等政策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围绕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据预测,今年我市气候总体呈现气温偏高、降水偏多、灾害性天气偏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突出“三偏一突出”趋势,存在过境洪水和本地降水叠加影响的风险,可能发生极端暴雨灾害。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和“五一”假期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中心城区易涝点整治行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建安”系列专项执法等行动,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聚焦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有效降低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是要继续把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一体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严格落实重大节日期间检查巡查和汛期“三查”、“两单两卡”制度,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控机制,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建立台账、逐一销号,严格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当前,充分利用水位低、天气好,临时设施设备出水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跨江桥梁等涉水工程专项检查。在汛期,持续加强沿江临河、依山傍崖、城市易涝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项目排查和高边坡、深基坑(槽)、明挖、暗挖等易受汛期天气影响的危大工程和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火灾等各项防范措施。
四是要认真开展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完善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四级”网格化属地管理体系,压实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属地责任,加强对住用人数较多、威胁公共安全的老旧房屋、危房的排查巡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鉴定为危房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消除前要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巡查和动态监测,坚决防范化解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风险。
五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全面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责任,做好易涝点整治和防汛准备工作,对城市低洼区域的人行通道、涵洞、隧道以及泵站、溢流井、水篦子、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内涝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处置,及时疏通被淤泥或路面垃圾堵塞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运行,城市安全度汛。
六是要强化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做好辖区内排水干管、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重大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运营单位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加强对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设施维护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
三、提升能力,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准备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持续推进“1+3+40”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器材)储备体系建设,针对房屋市政工程汛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实际,强化日常训练和基于情景构建的实战化演练,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物资装备保障能力。要指导、督促辖区城市排水防涝、房屋市政工程、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强化值守,做好预报预警和信息报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五一”假期、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要进一步加强趋势会商,及时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等信息,按规定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群、传真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有关单位和工程项目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认真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将行业险情、灾情等重大信息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值班电话:63852577,传真:63853948),在城市内涝等突发灾情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报送险情、灾情初步情况,并及时续报后续情况。事故等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及时报送。
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开展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电话:023- 63672080
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附件:2022年防灾减灾周宣传标语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防灾减灾周宣传标语
1.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
2.扎实开展2022年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3.防灾减灾,利国利民。
4.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避灾避险能力。
5.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6.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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