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对建筑企业影响
“全流程、全覆盖”的概念
“全流程”,指的是在审批流程上,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全覆盖”,指的是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除了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都要纳入改革范围。
建设工程合同、设计招标备案取消!
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设计招标备案是为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改革的重要部分之一。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就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在以前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而本次修改后,这条规定被取消。在《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中推行合同备案制度的条款被全部删除。
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内容被删除,同时将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程序中“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修改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在以前的规定中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资料,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这是以前的规定要求,而在现在这部分内容则全部修改为“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单位提交的保证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包括工程项目及参建单位基本信息)委托监督机构进行查验,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踏勘,对不符合施工许可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可以看到针对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建筑企业来说建设工程合同、设计招标备案取消无疑则是一则好消息,将权利与责任还给业主,而不用全部压到建设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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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对建筑企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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