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首先一项重要的改变就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将以前的“从事”修改为“依法必须”,意味着有些项目需要招标,有些项目可以不招标。
删去原规定第三条,第三条内容的删除此部分内容被删除,意味在该文件中单项合同和项目总投资金额限制取消,但不意味着没有要求。
那么其他还删除了哪些内容呢?
其他删除的内容包括:删去第十一条第二款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删去第十八条款项中的“(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删去第四十七条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以上是新的招投标管理规定中被删除的内容。
工程招投标方式有哪些?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招投标电子化
在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已经开始实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点,根据河北省的规划在2018年年底以前,在市、县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在2019年的上半年实现电子化招标的全覆盖。
招标投标实行电子化之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唱标全部通过网络化、电子化操作,极大减少了时间、空间等客观因素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打破了地域限制,促进了公平竞争,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招投标电子化的影响
上述的是招投标的一些积极影响,除了这些招投标电子化对招标的影响,实行电子招投标后招投标行为会更严格,因为电子招标平台不同于人员审核,会自动筛查投标文件,自动计算、汇总评分,并能够对招标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
可以看到新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更改的一些内容,招投标企业需要了解相关的内容。建筑企业想要了解更多的招投标讯息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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