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类机械的安全管理
根据加工的物件特点不同,加工机械可分为热加工机械(如锻造机械、铸造机械等)和冷加工机械(如金属切削机床、冲剪压设备等)。虽然各类加工机械特点不同,但从安全管理角度,要保证加工机械运行安全,其主要安全管理包括制订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加工机械有完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加强安全检查与维护保养等。因此,下面仅以金属切削机床的安全管理为例,说明加工类机械的安全管理内容。
1.金属切削机床的主要危险特点
金属切削机床是机械工厂中应用最为普遍的加工设备。机床加工能量转换与作功过程中,一旦能量失控,逸散后触及人体,就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其主要危险源有:①机械传动部件外露时,无可靠有效的防护装置;②机床执行部件,如夹卡工具、夹具或卡具脱落、松动,砂轮的固有缺陷及各类限位与联锁装置或操作手柄的不完善或不可靠;③机床的电器部件设置的不规范或出现故障;④机床操作过程中出现违章作业,工、卡、刀具放置不当及机床本体的旋转部件有突出的销、楔、键,加工超长料伸出机床尾端的危险件。
2.金属切削机床的安全防护要求
切削机床各种危险源的存在,如果不加防护或防护失灵、管理不善、维护保养不当、操作不慎,都会造成人身机械伤害。切削机床的主要危区有传动装置、旋转工作点等,应根据这些危区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进行防护时,应注意分析危区所存在的各种危害中,最主要的危害点在哪里,以便进行重点防护。例如传动装置,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啮合的地方最危险;皮带传动机构中,皮带开始进入皮带轮的部位最危险;联轴器、连杆等裸露的突出部分,可能碰撞或勾住衣服造成伤害;在发生机件断裂、飞出碎片时,则其危区范围大大超过其运行空间范围。危区的危险还与操作类型与方式有关,有些转动工作点需多种操作,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对所有的操作都应保证安全。
3.金属切削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安全操作规程是规范操作人员行为的标准,其内容应包括对操作人员防护的规定、操作方法、程序的要求等。实际中应根据岗位及操作机械的特点按岗位操作要求制定。
4.金属切削机床的管理检查内容
(1)防护罩、盖、栏等应完备、可靠
金切机床有下列情况之一或需隔离防护的危险部位,都应选装防护罩、盖、栏。
①距操作者站立地面高度≤2m处有外露的传动部位;
②旋转部位(机床本体或工件)的键、销、楔等突出≥3mm的部位;
③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④产生射线(超声波除外)或弧光的部位;
⑤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或需巡视设备的平台;
⑥易伤人的机床运动部位(如龙门刨床两端);
⑦悬挂输送机跨越通道的下部;
⑧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可设围栏与标志;
⑨超出主轴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⑩机床周围的减振沟、电缆沟、地下油槽、切削坑等,可加盖或围栏。
(2)夹具与卡具防松动或脱落装置应完好
夹具与卡具结构布置应合理,零部件与联结部位应完好可靠,与卡具配套的夹具应紧密协调。易产生松动的连接部位应有防松脱装置,如保险销、反向螺母、安全爪、锁紧块等。各锁紧手柄应齐全有效,夹卡刀具、工件的螺钉(螺孔)应齐全完好,无螺丝不全、滑扣、拧不紧等现象。
(3)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砂轮片的特性应符合磨床的工艺要求,静态检查要求砂轮外观、内孔、表面、安装、软垫、磨损极限等符合规定要求。砂轮的开口方向应尽可能朝墙,不能正对着人员通道或附近有设备及操作的人员。如果砂轮附近有设备或通道,应在距砂轮机开口1~1.5m处设置金属网加以屏障隔离。安装场所不得有腐蚀性或易燃易爆性气体。托架应牢固,可调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托架靠近砂轮一侧的边棱应无凹陷、缺角,其位置应能随砂轮磨损及时调整间隙。砂轮外观必须完好无裂纹、无损伤,目测检查发现裂损,严禁使用,禁止使用受潮、受冻的砂轮。使用橡胶结合剂的砂轮不许接触油类,树脂结合剂的砂轮不许接触碱类物质,防止砂轮强度降低。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法兰盘的作用是传递动力,保证砂轮运行稳定,若选用不当,可能会造成砂轮的破裂。要求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4~1/3,以增加法兰盘与砂轮的接触面;法兰盘应有足够的刚性,压紧面上紧固后必须保持平整和均匀接触,无磨损、弯曲、不平、裂纹。砂轮与法兰盘之间必须衬有柔性材料软垫(如石棉、橡胶板、纸板、毛毡、皮革等),其厚度为1~2mm,直径应比法兰盘外径大2~3mm,以消除砂轮表面的不平整度,增加法兰盘与砂轮的接触面。
砂轮动态试验检查,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运转时无明显的径向跳动,磨削工件时机床无明显的整机振动。砂轮磨损量不超标,在规定尺寸之内,防护罩已盖(扣)好,无颤动。
(4)各种限位、联锁等保护装置和操作手柄、开关灵敏可靠金切机床常见的保护装置有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顺序动作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事故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机械与电气自锁或互锁装置、音响信号报警装置、光电等自动保护装置、指示信号装置等。要求限位装置(限位与撞块等)应安全可靠,位置准确,运动机构的行程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顺序、自锁或互锁装置应互不干扰,符合设计要求;原设计或新增加的各类保护装置均应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要求操作手柄应档位分明、与图文标示相符、定位可靠,操作杆不得因振动或齿轮磨损而脱位;刀具(床身)有快速移动的机床其开合螺母与十字手柄应互锁,快速手轮在自动快速进给时能及时脱开;大刀架空程量≤1/30转,小刀架空程量≤1/20转,四方架压紧后手柄应处于第一象限的0~45°,不仅易锁紧且不妨碍操作,若超过第四象限的-45°时不许使用;卡爪灵活,卡盘或内方的板手自由空隙较小且不打滑。
(5)机床保护接地线连接规范、可靠机床保护接地线若明设,应选用≥4mm2的铜芯线,不许使用铝芯线,且应沿管道或床身敷设;若暗设(随穿线管接入设备本体),应选用≥2.5mm2的铜芯线或≥4mm2的铝芯线,在接线处外部位应有接地标志。保护接地线不许搭接或串接,接线应规范,接触可靠。
(6)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机床局部或移动照明必须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行灯应用橡胶耐油缆线,线路无老化、无接头、无破损、无扭线。使用220V整机照明灯高度应≥1.8m(以操作站立面为准),线距规范,完好可靠,灯泡上部应装灯罩。照明灯开关应灵敏有效,局部照明灯架完好,灯具可调整在任意允许的工作位置。
(7)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包括机床本体或自带的各类电气配电线或配电柜,机床总开关至各电气部件、机构的电气线路都应符合要求。电气箱柜门应关闭严密,门前0.8m内无杂物、无工件,箱柜门开启方便;箱柜内电器布局合理,布线整齐,编号清晰正确;箱柜内清洁干燥,无积尘、积水、积油,无杂物或电器备件;防短路、过载、失压、欠压、自锁、互锁、过流及信号等保护装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熔断元件与负荷匹配,不许随意用不合格熔丝代替;各机构电器开关、手柄定位可靠,各指示灯、指示仪表、操作按钮等标示清楚,使用完好、齐全对应;各线路无老化、破损,蛇型管无压砸损坏或脱落;金属壳体的箱柜应保护接地,且连接可靠,如箱柜门上有电器元件时,应将门与箱柜壳体用塑料铜芯软导线连接。
(8)机床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金切机床清屑专用工具有接屑钩、夹屑钳、扒屑铲、毛刷等,切磨屑可能积存在工件或设备上的机床,均应配备毛刷,可产生切屑的,应同时配备拉屑钩或夹屑钳等。清屑工具应和机床大小及切屑形状与长短相匹配,且每台机床应配备齐全,操作时取放方便。
(9)操作人员防护穿戴符合要求,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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