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胸卡和有中建总公司CI形象标志的安全帽,工地上不得穿拖鞋、背心,应着装整齐。
2、作业前检查传动机构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正常,各机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3、操作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运转换向应将控制器回零,电机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严禁开急停。
4、提升重物时,严禁自由下降,提升重物平移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
5、作业后,吊臂应转到顺风方向,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提升到离臂顶端2-3米处。
6、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7、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作业,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开机。
8、两台以上塔吊作,应按项目制定防碰措施指挥,做到安全运行。
9、塔吊指挥应使用好旗语,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不违章指挥。
10、所有操作及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十不吊”准则。
11、按规定填写有关记录,按时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活动。
12、对于起重设备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13、塔吊施工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塔吊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文章链接:https://www.scworui.com/44471.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