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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时间 :
2024年1月17日
分类 :工程百科
1.1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1.2 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1.3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1.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1.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1.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1.9 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10 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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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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