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1、 铲车必须经检验合格(驾驶机构、刹车、音响信号必须良好可靠,技术状况要符合安全要求),方准使用。
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开车技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3、 铲车不能超载,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转弯、调头、人多的地方,车速不得超过3公里。转弯或调头时必须正确使用转向灯。
4、 铲车在工作中,如发现异常声音,要立即停车检查,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铲车不得带病作业。
5、 铲车拖重物时,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干其它杂活时,铲车最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装载量。
6、 铲车铲物时不得超载。禁止用铲车铲埋在地下的对象或用铲齿移动货物。铲物时应先将货物垫起,然后起铲。对象应放置平稳,不得偏重偏高,其高度不得妨碍司机视线。起铲后,必须将吊杆向后倾斜10~15度,根据路面情况和货物性质,采用适当速度行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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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铲车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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