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安全管理程序
(一)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表格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上岗;
(二)试生产期间,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标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参加试生产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现场设备的操作程序、工作原理和全面的试车安全知识;
(四)各项安全措施由生产安全处牵头,各生产单位落实执行。
特别提示!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坚持停送电“一支笔”;
3、现场防护设施无安全隐患,不完善之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不得进行试生产;
4、重大安全活动及危险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级现场监控,并有完善的保护措施;
5、生产区域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安全照明;
6、危险场所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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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试生产安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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