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安全通则
1、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工企业设备检修规程制度,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产装置有连通时中间必须可靠隔绝。
3、在易燃易爆、禁火区区域设备管道上检修、处理泄漏时禁止使用非防爆工具,或采取防止火花产生的措施,防止火花产生。
4、检修用的机具材料不得堵塞生产现场的安全通道或防碍正常操作。
5、在易燃、易爆危险区禁止无阻火器的车辆驶入。禁止使用易燃物体擦洗设备。
6、因检修需搭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在检修电源处搭接,临时接线板必须有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开关。线路用软套管电缆。用一般电线不得随地面铺设。
7、搭接临时检修电源必须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由专业电工进行,检修完必须及时拆除临时线路。
8、焊接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程》执行,焊具、气瓶符合安全技术规定,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焊机必须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按地或接零,接地电阻R<4Ω。
10、设备内作业、抽加盲板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断路占道施工作业、气电检修作业必须按相关制度办理票证。
11、在生产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岗位操作人员保持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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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检修安全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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