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1. 锅炉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
1.1 锅炉投运前应全面检查,包括锅炉本体、安全附件、辅机、燃烧设备、控制与保护装置及管道系统等等。
1.2 作好点火前的准备工作,有省煤器的应采取保护措施。
2. 锅炉点火
2.1 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易燃物引燃。
2.2 缓慢燃烧升温。
3. 锅炉升压
3.1 以锅炉整体不产生很大的温度差的总原则规定升压时间。
3.2 升压期间应依次进行下述操作:冲洗水位表、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对泄漏的人孔手孔紧螺栓、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暖管疏水。
4. 送汽
4.1 单炉运行,送汽前必须对主汽管及分汽缸暖管疏水。
4.2 并列运行,升火炉汽压应低于系统汽压0.05-0.1MPa,以防升火炉产生汽水共腾。
5. 锅炉的运行
5.1 锅炉运行中应及时根据外界负荷及燃烧情况进行调节,主要有汽压、水位、燃烧、炉膛负压的调节。
5.2 汽压的调节
5.2.1运行中汽压允许波动范围是工作压力±0.05~±0.1MPa,严禁超压运行。
5.2.2 随时根据外界负荷变化会引起汽压变化这一特点,及时调节蒸发量,使之适应外界负荷的变化,保持汽压稳定。
5.3 水位的调节
5.3.1 运行中水位允许波动范围不宜超过正常水位的±40~50mm,注意防水缺水。
5.3.2 当外界负荷变化较大时,可能出现虚假水位,调节水位时应注意识别。
5.4 燃烧的调节
5.4.1正常燃烧的调节包括均匀供给燃料、合理通风和调节操作三个环节,应随时注意三者之间的配合。
5.4.2 不同的燃烧设备,其燃烧调节各有特点,应依据不同的燃烧特点进行合理的调节,做到经济运行。
5.5 炉膛负压的调节
5.5.1负压燃烧的锅炉,正常运行时应维持20~30Pa(2~3mm水柱)的炉膛负压。
5.5.2 炉膛负压调节的方法是调节送、引风量。
5.6 正常运行中的其他操作
5.6.1 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
5.6.2 每天对安全阀手动排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试验一次。
5.6.3 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排污。
5.6.4 定期对受热面进行除灰。
6. 锅炉的停炉
6.1 锅炉停炉分为压火停炉、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
6.2 正常停炉
6.2.1 按程序缓慢进行,使锅炉各部分缓慢冷却。
6.2.2 待锅水温度降至70℃以下后,方可放尽锅水。
6.2.3 有省煤器的,在锅炉停止给水前,开启旁烟道,关闭主烟道以保护省煤器。
6.3 紧急停炉
6.3.1 按照《规程》对紧急停炉的规定,当遇到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即立断紧急停炉。
6.3.2 若因缺水事故而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炉给水,并不得采取排放蒸汽的措施迅速降压,防止事故扩大。
7. 停炉保养
7.1 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及充气保养等。
7.2 长期停用的锅炉,必须采用干法保养或充气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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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锅炉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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