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生产厂区电梯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有电梯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3职责
3.1安监部负责电梯的安全监督与考核,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
3.2设备管理部负责电梯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总则:
4.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公司电梯的安全管理,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特制定电梯安全管理标准。
4.1.2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经安监部进行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4.2电梯安全认可:
4.2.1新装电梯应是取得国家颁发许可证单位的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机械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
4.2.2电梯安装、维护、检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审定取得“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4.2.3使用的电梯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并发给“安全检验报告书”和“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应悬挂于电梯厢内。
4.2.4电梯大修后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行。该项检验报告与定期校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上所注大修内容和检验日期记入该设备台帐。
4.2.5)电梯维护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的特性、操作步骤、故障处理熟悉掌握。
4.2.6电梯维护人员应妥善保管电梯的机房钥匙,机站门锁钥匙,三角钥匙以防流失发生意外。
4.3电梯使用与管理
4.3.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电梯。
4.3.2电梯操作人员使用电梯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情况,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未关好,电梯均不会启动,严禁将门接点短路。
4.3.3电梯轿厢内应挂有标示牌,标示牌上应写明电梯总载重量、一次载客人数,严禁超载运行。遇人员过多应分批接送,货物应均匀放入在轿厢底板平台上,保持电梯承重平衡。
4.3.4电梯内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发现磨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未消除的电梯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解除安全保护设备。
4.3.5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电梯维护人员应经常巡视电梯运行情况。
4.3.6电梯内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必须装载危险品需经公司安监部门同意或批准。并应按部颁规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装载。
4.3.7乘用电梯携带物品,严禁超长、超宽、超载,对不听从劝阻者,操作员有权拒绝驾驶,并报告有关部门作违章处理。
4.3.8轿厢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后再换向启动行驶。
4.3.9禁止操作人员乱揿电梯按钮,拨动电梯控制开关,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报公司有关部门作违章处理。
4.3.10禁止撬开厅门、轿厢门擅自驾驶电梯,违者作严重违章处理。
4.3.11乘客在任何情况下身体不得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轿厢门处停留。更不允许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按钮开动电梯。
4.3.12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因故障中途停运时,严禁爬出轿厢,应立即电话联系,由负责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4.3.13电梯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
4.3.14电梯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必须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引到安全地方,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灭火,必要时报火警。
4.4电梯维护和检修
4.4.1电梯每使用一年应定期进行技术检验一次,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检测合格后发给“定期检测报告”和“定期检验合格证”,否则安全使用证无效。电梯大修周期为二年。电梯大小修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4.2电梯的机房内要保持整洁,设备要定期保养、清擦。机房要保持通风,并采取防雨措施。
4.4.3电梯应当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4.4检修电梯时使用的行灯,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电气用具外壳必须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4.4.5电梯维修人员需持有“电梯维修工操作证”,严禁无证作业。
4.4.6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严禁酒后操作。
4.4.7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4.8电梯在维修保养时,不允许载客或载货,维修人员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4.4.9在机房维修保养,严禁在曳引机转动时作业,调整抱闸时,严禁挡开抱闸弹簧,修抱闸时,一定要有措施防止溜车。机房检修时,必须保证开门、轿门关好后方可开车,严禁在厅门敞开情况下开动轿厢。
4.4.10非维修保养人员严禁进入轿厢顶上,打开厅门必须看清楚轿厢所处的位置,绝对没有问题,方可上轿顶工作。进入轿顶,首先断开急停开关,再持有关开关置检修状态。轿顶启动电梯前,需提醒他人,无问题时,方可行。行驶时,切勿将身体探出防护栏。
4.5电梯作业
4.5.1在底坑维修保养前须切断电梯的急停开关或动力电源再到底坑工作。底坑工作完需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所处的位置是否安全,防止意外;底坑作业须有照明灯;底坑工作不允许机房、轿顶等处同时检修,以防意外。
4.5.2电梯作业完成后,须将维修情况记入设备台帐。
4.5.3电梯的技术管理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维护单位按合同负责实施有关维护检修工作。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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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电梯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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