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
1)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运营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每次运行前,作业和服务人员必须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运行中要注意游客动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
3)室外游乐设施在暴风雨等危险的天气条件下不得操作和使用;高度超过20 m的游乐设施在风速大于15 m/s时,必须停止运行。
4)游乐设施在操作和使用时,全部通道和出口处都应有充足的照明,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5)在醒目之处张贴“乘客须知”,其内容应包括该设施的运动特点,适应对象,禁止事宜及注意事项等。
6)游乐设施的运行区域应用护栏或其他保护措施加以隔离,防止公众受到运行设施的伤害。当有人处于危险位置时,游乐设施禁止操作。
7)使用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1次游乐设施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8)游乐设施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员,并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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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游乐设施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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