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使用与管理
1.设备工程部门应对安全附件的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附件的技术管理,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监督。
3.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本规定和有关安全附件的技术规定;
(2)参加安全附件的验收;
(3)负责检查安全附件的运行和维修情况;
(4)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当年安全附件数量和变动情况统计报表、安全阀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制定安全附件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安全附件事故调查;
(7)负责安全附件技术资料的管理。
4.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统一格式的安全附件技术档案。
5.安全阀使用部门应在工艺及岗位操作规程中,对安全阀明确提出以下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工艺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或最低工作温度、整定压力);
(2)安全阀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仅限于带扳手的安全阀);
(3)安全阀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6.安全阀运行中应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一次。下列项目应重点检查:
(1)铭牌是否完整;
(2)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
(3)与安全阀配合使用的切断阀是否全开,铅封是否完好;
(4)运行中是否出现异常;
(5)运行中超过整定压力是否可灵活起跳。
7.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超压不起跳;
(2)起跳后不回座;
(3)出现泄漏;
(4)安全阀前切断阀及安全阀铅封脱落。
8.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安全阀前切断阀应处在全开位置并加铅封。严禁任意将安全阀顶死、取消或关闭切断阀。改变安全附件运行状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9.安全阀带压工作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需要进行修理等项工作时,使用单位应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在实际操作中安全部门必须派人进行现场监督。
10.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开拆铅封或调整安全阀的整定螺钉。
11.备用安全阀应妥善保管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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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安全附件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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