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钢绳报废及使用
一、钢丝绳报废标准 1、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
10%。如绳6×19=1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 6 × 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
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据。 4、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 5、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
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6、麻芯外露应报废。 7、钢丝绳有明显的腐蚀应报废。 8、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型状态应报废 。 二、钢丝绳使用和维护 1、使用检验合格的产品,保证其机械性能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不使用报废钢丝绳。 2、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必要时,要做受力计算。 3、起升、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4、取物装置处于任何位置,卷筒上必须保留
2~3圈的安全圈。 5、避免两钢丝绳的交叉、叠压受力,防止打结、扭曲、过度弯曲和划磨。 6、保持钢丝绳表面清洁和良好的润滑状态。 7、坚持每个作业班次对钢丝绳的检查
(包括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 8、钢丝绳的连接与固定应与使用要求相符,并达到相应的强度和安全要求: (
1)绳卡连接 a)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85%。 b)绳卡数量根据钢丝绳直径满足要求。 c)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6倍。 (2)编结连接 a)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75%。 b)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5倍,并不应小于300mm。
(3)其他连接:用楔块楔套、锥形套浇铸法和铝合金套压缩法等的连接,应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且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9、钢绳起吊重量计算:
直径( mm) | 最大起吊重量( t) | 直径( mm) | 最大起吊重量( t) |
6.2 | 2.0 | 14.0 | 10.1 |
7.7 | 3.1 | 15.5 | 12.5 |
9.3 | 4.5 | 17.0 | 15.1 |
11.0 | 6.1 | 18.5 | 18.0 |
12.5 | 8.0 | 20.0 | 21.1 |
钢绳起吊重量估算: 起吊重量
T=钢绳直径*钢绳直径*50/1000 需考虑安全系数
4-8,即计算出的重量除以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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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起吊钢绳报废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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