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的安全检查机使用注意事项
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个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接收:
(1) 气瓶上没有黏贴气瓶充装后检验合格证的;
(2) 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不符,或者颜色标记模糊不清,或者表面
漆色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的;
(3) 瓶体上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4) 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的;
(5) 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上或瓶阀上有油脂物的;
(6) 气瓶不能直立、底座松动、倾斜的;
(7) 气瓶上未装瓶帽或防震圈,或者瓶帽和防震圈尺寸不符合要求或破损的。
在进行上述检查时,对发现有缺陷的气瓶,应随时在气瓶上用粉笔简要注明,并向设备工程部采购人员或储存单位(供应链部五金仓库)交代清楚,以免被他人领用。
气瓶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气瓶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在使用气瓶时应做到:
(1) 合理使用、正确操作
1)使用单位应做到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时应站立放置,并有放止倾倒的措施。
3)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课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4)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自己的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5)在安装减压阀器或汇流排导管时,应检查卡箍或连接螺帽的螺纹完好情况,以免工作时脱开引起事故。用于连接气瓶的减压阀、接头、导管和压力表,都应涂以标记,用在专一类气瓶上,严防混用。
6)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只能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锤子、管钳、长柄螺纹扳手,以防损坏阀件。开启或关闭瓶阀的速度应缓慢,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其应注意。
7)发现瓶阀漏气,或放不出气来,或存在其它缺陷时,将瓶阀关闭,并将发现的缺陷标记在瓶体上,送交气瓶充装单位(设备工程部)处理。
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10)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飞残液。
11)气瓶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处理。
12)气瓶使用完毕,要送回瓶库或妥善保管。用完气的空瓶标上“空瓶”字样;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把剩余压力写在瓶身上;向瓶库(五金仓)退回未使用的气瓶,应标上“满瓶”字样
(2)防止气瓶受热
1)不得将气瓶靠近热源。安放气瓶的地点周围10米范围内,不应进行有明火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2)气瓶在夏季使用时,应防止暴晒。
3)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温暖的地方,用温水解冻。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4)盛装易于自行聚合反应或分解的气体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的热源。
(3)加强维护
1)经常保持气瓶上的油漆完好,漆色脱落或模糊不清时,应按规定重新漆色。
2)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准用气瓶做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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