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规范亚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管理处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的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安全。
2.0 适用范围
用于亚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管理处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
3.0 职责
3.1 维修部主管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的组织实施。
3.2 维修部维修工负责电梯困人后的救援工作。
4 .0 程序要点
4.1 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维修工通过电梯对讲机或喊话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要惊慌,静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援救;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果轿厢门处于半开闭状态,维修工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4.2 根据指层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厅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
4.3 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高于或低于)位置时的救援。
4.3.1 拉下电梯电源开关。
4.3.2 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
4.3.3 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4.3.4 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3.5 重新关好厅门。
4.4 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
4.4.1 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4.4.2 拆除电动机尾轴罩盖,安上旋柄座及旋柄。
4.4.3 援救人员之一把旋柄,另一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重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移动太快发行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0.5米左右)为止,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
4.4.4 当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远左右位置时,其救援方法按4.3条款进行。
4.5 遇有其它复杂情况,应尽快通知电梯公司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4.6 在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由维修部主管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 事故报告》中上报管理处主任、公司负责人。故障排除后的三天内由维修部主管将报告交维修部存档长期保存。
5.0 记录
《 事故报告》
6.0 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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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电梯困人救援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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