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的使用与管理
一、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责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
(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时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件重物时,重物不应超过两台起重机起
重量总和85%,并应确保每台起重机均不超载。
(6)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7)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个车箱内装卸物料。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
(9)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发上。
(10)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达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1)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作业。
(12)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3)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到物品。
(14)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15)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16)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7)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
(18)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
(19)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20)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内,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拆换的旧零件在及时送到地面。
(21)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有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风灾。
(23)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检修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示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车碰撞。
(24)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橡皮鞋,并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25)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应在36伏以下。
(26)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气设备的金融外壳必须接地。
(27)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28)每年至少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二、起重机操作规程
(1)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切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
(3)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司机有权拒绝吊运。
(4)司机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声等)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
(5)操纵起重机前应做到:
1)了解电源供电和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的情况。
2)断开总电源开关,检查起重机各机构情况、各开关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螺栓是否松动、车上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
3)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4)对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打开夹轨器或其它固定装置。
5)检查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防碍运行的物品。
6)在主开关接电之前,司机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至零位,并将操纵室通向走台的门和各安全门关好。
(6)司机在操纵起重机中要做到:
1)起重机各机构开动时,接近同跨或上下起重机时,重物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电铃或其它警报器)。
2)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3)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
4)操纵时要“稳、准、快、安全”:
稳-起动、制动平稳,吊具不游摆;
准-吊具或起重机准确的停在所需位置上;
快-协调各机构的动作,宿短工作循环时间;
安全-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6)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开车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7)由于受环境或其它因素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预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再操作。
8)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9)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吊重物时,不应该开车。
10)有主、副吊具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
11)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或小车。
12)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
许。
13)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的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外一台起重机。
14)抓斗的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
15)抓斗在卸载前,要注意升降绳不应比开闭绳松弛,以防冲击断绳。
16)抓斗在接近车箱底面抓料时,注意升降绳不可过松,以防抓坏车皮。
17)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的放下。
18)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剧烈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急停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
19)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20)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遇有大风侵袭,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21)要时时注意门式起重机两边支腿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偏斜应
及时调整。
22)两个人操纵一台起重机时,不工作的司机不准擅自上、下车,必须到停车点才准上、下车。
(7)起重机工作完后应做到:
1)把起重机开到规定的停车点,把小车停靠在操纵室一端,将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把各控制器手柄转到零位,断开主电源开关。
2)清扫起重设备,并检查各机构的情况,为下一 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3)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每班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
4)清扫起重设备时,禁止站在主梁上(主梁与走台共用者除外),更不准从一根主梁跨跃到另一根主梁上。
5)起重机上的油污要及时清除掉,防止踩上后滑倒。
6)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夹紧情况或其它固定法的固定情况。
7)把做好的交接班记录本交给接班司机,并将操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向接班司机或有关领导人员汇报。
三、起重计划予修制度
使用单位须认真执行起重机设备的计划予修制度,它可促进备件管理,做到均衡、合理按排加工能力和维修力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费用,更重要的是使起重机设备经常处在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工作,计划予修的内容一般有下列各项。
1、编制予修计划的根据
通常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起重机所担负的生产性质、生产率和技术状态,按检查小组检查的结果或使用单位的报告编制予修计划。
检查小组应按规定的检查日期(每月、半年或每年),对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主梁的工作情况、各主要部位的焊缝、铆接和螺栓联接的情况、安全装置工作的可靠性、机械传动件是否正常及磨损情况、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电气设备的工作情况、轨道的磨损和变位等。
2、予修计划的编制
下年度的大修计划(也可以包括中修计划),经领导审定后,应至少在本年十月末之前下达各有关部门,并按季按月做好予修的准备。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付修理时,需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的修理日期前10天到15天通知设备管理部门,以便调整计划,但延期修理不应推迟两个月。已磨损到极了如指掌零部件(如钢丝绳、制动轮、吊钩、车轮等),应即时更换。
起重设备通常分大修、中修和小修。小修是对设备进行局部修理和排除工作中出现的故障和缺陷等,通常不安排修理计划,多在临时停车或间歇时修复即可。中修一般指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修复,更换主要零部件,恢复精度和机构性能等。中修应安排修理计划,一般修理工作多安排在节假日进行。大修要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复,更换全部磨损零部件,按技术标准恢复各机构的精度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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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必要的改造工作等,最后按技术标准和图纸规定进行检查和测定。大修需要停产修理,尽量安排在影响生产较少的期间进行。
大、中修期限的长短,应视各使用单位起重设备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可强求一致。在机器制造业中一般三~四年要大修一次,而在冶炼车间或特别繁重场所工作的起重机,两年就需大修一次,甚至也有规定一年一大修的。
大修后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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