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钢丝绳和提升装置的安全要求
提升用的钢丝 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7,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其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必须小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得有断丝。钢丝绳直径减小百分数:提升及制动钢丝绳不得大于10%,其它钢丝绳不得大于15%。超过 上述规定时,必须更换。
2.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绳松动时,必须有换。
3.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使用。
4.提升装置必须设下列保险装置: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
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起作用;
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4)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必须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m/s。如速度限制器为凸轮板时,其旋转角不应小于2700;
5)防止闸瓦过渡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6)缠绕式提升装置,必须设松绳保护并接人安全回路;
7)使用箕斗提升时,必须采用定量控制,井口渣台应装设满仓信号,渣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5.提升卷扬机必须装设深度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驾驶员不需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
6.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必须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必须分开;
7.驾驶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也不能擅自调节制动闸;
8.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9.主要提升装置必须配有正、副驾驶员,在交、接班人上下井的时间内,必须由正驾驶员开车,副驾驶员在旁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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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对钢丝绳和提升装置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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