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压力锅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140 kPa,额定容积不大于10L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压力锅。
本标准不适用于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介质(如尘埃、可燃气体等)的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压力锅。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压力锅 electric pressure cooker
具有自动控制工作压力的电加热烹饪器具。
3.2 额定工作压力 rated working pressure
由制造厂商为电压力锅标称的最大工作压力。
3.3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工作时锅内最大表计压力值。
3.4 安全压力 safety pressure
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动作时锅内表计压力值。
3.5 泄压压力 release pressure
泄压装置排气或降压时锅内表计压力值。
3.6 破坏压力 collapsing pressure
电压力锅能承受的最大表计压力值。
3.7 工作压力控制装置 working pressure control device
控制电压力锅在工作压力范围内正常工作的装置。
3.8 安全压力控制装置 safety pressure control device
在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失控状态下,控制电压力锅在安全压力范围内动作,保证安全的装置。
3.9 泄压装置 pressure-relief device
在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失控状态下,控制电压力锅在泄压压力范围内排气降压,保证安全的装置。
3.10 受压弹性部件 pressure-receive spring components
直接承受锅内压力并通过其弹性变化来控制工作压力的部件。
注:其它有关术语和定义见GB4706.1、GB4706.19。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按内锅额定容积分为: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9.5、10.0L。
4.2 型号命名
C Y □ □ □ □ - □
功率(以额定功率的1/10表示) 设计序号(制造厂商自定)
规格(以内锅额定容积升数×10)
保温(带自动保温代号B,无自动保温无代号)
型式代号:(采用压力弹性控制方式代号Y,温度控制方式代号W,压力与温度双重控制方式代号S , 其它控制方式代号Q)
电压力锅
厨房器具
示例
1:CYYB50 A1—150
表示设计序号为A1的采用压力控制式自动保温电压力锅,内锅额定容积5.0L,额定功率
1500W。
示例2:CYW35 A—120
表示设计序号为A的采用温度控制式不带自动保温电压力锅,内锅容积3.5L,额定功率1200W。
5 要求
5.1 标志
电压力锅上标志应清晰可见、内容齐全、经久耐用。
5.2 容积
电压力锅内锅的实际容积应不小于额定容积的95%。
5.3 卫生要求
5.3.1电压力锅与食物和蒸汽接触部分卫生要求应符合GB9684、GB11333、GB11678的规定;
5.3.2与锅内气体和食物接触的橡胶件和密封圈卫生要求应符合GB4806.1的规定。
5.3.3新开发的材料必须经国家相关机构鉴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
5.4 合盖安全性
电压力锅在正常合盖位置上合盖率不大于85%或在非正常合盖位置时,锅内压力不得超过4kPa。
5.5 工作压力
工作压力上限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0%。
5.6 密封性
锅内蒸汽压力在30%额定工作压力至最大工作压力范围内,不应有滴水和明显漏气现象。
5.7 保温温度
具有保温功能的电压力锅,保温温度为60℃ ~80℃。
5.8 安全压力
安全压力为1.2倍~2倍额定工作压力。
5.9 耐热压
按6.2.9试验后,仍能满足5.5、5.6的要求。
5.10 开盖安全性
当锅内压力在4kPa以上时,受压的锅盖应不能打开。
5.11 防堵安全性
电压力锅应有防止排气通道堵塞的防堵安全装置,按6.2.11试验时,其表计压力值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
5.12 泄压压力
锅内压力应在3.5倍额定工作压力(最大为350 kPa)之前自动泄压排气,并释放到安全压力以下,压力不得上升;泄压后应符合5.18.8的要求。
5.13 零部件
5.13.1 电压力锅应有独立的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和泄压装置,并且在同一锅上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应先于泄压装置动作。
5.13.2喷涂件应符合QB/T2421相关的规定。
5.13.3内锅应有最大使用容量的标记。
5.13.4带有提手的压力锅提手强度要求按6.2.13.3试验后,提手应不松动,不变形、无裂纹、脱离等异常现象。
5.14 耐用性
5.14.1开合盖耐用性按正常工作方式开合盖20000次后应符合开盖和合盖安全性。
5.14.2受压弹性部件经受最大工作压力20000周期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工作压力变化应在10%之内。
5.14.3主加热器和附加电热元件经受500周期的快速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
5.14.4控制主加热器的部件工作30000次后应能正常使用。
5.15 保护功能
应具有无锅和空锅的保护功能。
5.16 破坏压力
电压力锅破坏压力不应低于额定工作压力的6倍;按6.2.16试验,电压力锅所有部件不应与锅体脱离。
5.17 密封圈
5.17.1 耐酸性
密封圈按6.2.17.1试验后,体积的膨胀变化不得大于25%,或皱缩1%。
5.17.2 耐油性
密封圈按6.2.17.2试验后,被测物品的重量不应增加20%以上。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 环境要求除特殊要求外,试验应在以下环境进行:
环境温度 (20±5)℃;
相对湿度 45%~75%;
大气压力 86kPa~106kPa
电源电压 单相220 V×(1±1%)
电源频率 (50±1)Hz 6.1.2其它试验条件按
GB4706.1中第4章的相关要求。
6.1.3 检验设备
型式检验用电工仪表,除在试验中另有规定者外,准确度不应低于0.5级;出厂检验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电气强度试验装置的变压器容量应不少于0.75kVA,短路和释放能量分别为800VA和400VA;
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
1.5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
衡器在满量程时相对误差不超过±0.1%,最小刻度值为5g的衡器;
试压泵或类似试压泵;
管形测力计;
秒表;
精度为1级的热电偶温度计,分辨值0.5℃的水银温度计;
感量为1/5g的天平;
量程为30 N.m的扭力扳手;
量程为100mL(分度值1mL)的量筒;
疲劳寿命试验机(电压力锅专用);
注:检验用仪器设备不拘型号,能达到目的要求则可。
6.2 试验项目
6.2.1 标志检查
a)用目视检查, 标志内容应符合5.1、8.1的要求;
b)用手拿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后,标志仍应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揭下并且不应卷边。
6.2.2 容积测定
a) 把空的内锅放在衡器上称质量为G1;
b) 将锅身平放,c) 向锅内注满水,d) 称锅身带水的质量G2;
e) 按下式(1)计算锅身容积V:
V=(G2 -G1)/ρ………………………………(1)
式中:G1—锅身质量,kg;
G2—锅身带水质量,kg;
V —容积,L;
ρ—水的密度,取1kg/L。
f) 计算容积。
6.2.3卫生要求试验
产品按GB/T 5009.72、GB/T 5009.80及GB/T 5009.81试验;
橡胶件和密封圈按GB 4806.1试验;
新开发的材料必须经相关机构鉴定,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要求。
6.2.4 合盖安全性试验
a)检查电压力锅正常工作时锅盖是否合好;
b)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阀孔处,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c)在锅内加入容积50%的自来水;
d)电压力锅在正常合盖位置上合盖率85%及在非正常合盖位置时;
e)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f)当专用接头上排气阀连续排气时关闭排气阀或冷气阀自动排气;
g)连续观察表计压力值120s,观察压力锅有无升压,是否超过规定的范围。
6.2.5 工作压力试验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阀孔处,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调压式和多档的电压力锅应测试最大工作压力;
在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电压力锅在工作全过程取最大表计压力值。
6.2.6 密封性试验
a)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b) 在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c)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d) 当锅内蒸汽压力在30%额定工作压力至最大工作压力范围内,连续观察电压力锅有无滴水和明显漏气现象。
6.2.7保温温度试验
在带保温功能电压力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在转入保温状态4小时后,记录锅底中心高度为20㎜处温度值。
6.2.8 安全压力试验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1.5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人为将正常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处于失效状态;
c) 在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d)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e) 当专用接头上排气阀连续排气20s后,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使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动作开始至120s时间内,连续观察表计压力值并取这段过程最大表计压力值;如表计压力值超过安全压力上限时,应终止试验。
6.2.9 耐热压试验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1.5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b) 在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c) 人为使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和泄压装置失效;
d)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e) 当专用接头上排气阀连续排气20s后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继续加热并观察表计压力值;
f)当表计压力值达到1.8倍~2倍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保持1min,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卸压;然后按6.2.6做密封性试验,观察电压力锅,应无滴水漏气现象。
6.2.10开盖安全性试验
a)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b)在锅内加入容积50%的自来水;
c)合上锅盖,使锅身和锅盖处于扣合到位状态;
d)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e) 参照GB 4706.19中22.105的内容进行试验。
6.2.11防堵安全性试验
电压力锅的工作压力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需要排气的结构电压力锅,应进行下面试验;
向锅内加入锅身容积十六分之一的稻谷、十六分之一的绿豆和十六分之一的糯米,然后加水至锅身容积的五分之四;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0.4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内锅盖上,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合好锅盖;
输入1.15倍的额定功率加热;
当电压力锅达到工作压力时,提起或打开第一级排气通道,连续排气2min;
观察表计压力值,锅内压力不得超过最大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
6.2.12泄压压力试验
a)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1.5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b) 在锅内加入额定容积50%的自来水;
c) 试验时电压力锅应置于防护罩内;人为使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及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处于失效状态。
d)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e) 连续测量锅内泄压压力不能超过3.5倍额定工作压力(最大为350 kPa),泄压装置应能可靠动作。
6.2.13零部件试验
6.2.13.1喷涂件试验
按QB/T 2421试验。
6.2.13.2内锅的标记
目视检查。
6.2.13.3提手强度试验
a)提手(包括不用辅助工具用手能垂直提起的部件)的电压力锅,用相当于额定容积3倍水重量的重物均匀置于锅内;
b)用专用夹具夹持此部位使电压力锅离开地面800mm,保持10min;
c)试验后提手应符合5.13.4的要求。
6.2.14耐用性试验
6.2.14.1开合盖耐用性试验
a)把电压力锅固定好;
b)将电压力锅盖按正常开、合方式开合盖20000次(也可以采用模拟正常开合盖的专用设备试验);
c)然后按6.2.4 合盖安全性和6.2.10开盖安全性进行试验, 同时应符合开盖和合盖安全性的要求(试验后密封圈可以更换,然后进行其它项目试验)。
6.2.14.2受压弹性部件耐用性试验
a)根据电压力锅的受压弹性部件结构特征,把电压力锅放在没有位移台面上进行整锅试验;也可以模拟产品结构把受压弹性部件另行安装进行试验,按测定电压力锅的受压弹性部件在最大工作压力状态下位移量条件下试验;
b)在冷态下,采用整机方式用疲劳寿命试验机(电压力锅专用)进行试验,试验时使受压弹性部件在最大工作压力下,按5 次/min频率往复动作20000次;
c)试验后工作压力的衰减在10%之内;
6.2.14.3器件耐用性试验
6.2.14.3.1主加热器和附加电热元件耐用性试验,向内锅加入额定容积80%的自来水,合好锅盖,如果带有调压的将压力设定在最高档, 以1.15倍额定功率的加热,按正常程序工作,当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切断电源,放掉锅内汽体,以此作为一个周期,共进行500周期试验,如果有蒸发使锅内的水量降到额定容积的50%时,需补加水,使水量仍达到额定容积的80%,试验后应能正常使用。
6.2.14.3.2控制主加热器的部件未符合GB4706.19中24章要求的,应在额定负载下进行30000次周期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6.2.15保护功能试验
电压力锅以1.15倍额定功率的加热,分别在放空载内锅和不放内锅条件下,按最长工作周期(没有定时功能的电压力锅按8 h试验),试验完成后应符合5.15的要求。
6.2.16破坏压力试验
a) 用压力表专用接头将1.5级适当量程的压力表安装在锅盖上,打开专用接头上排气阀;
b) 用专用接头连接试压泵给水管与内锅盖连接;可用辅助工具使工作压力控制装置、安全压力控制装置和泄压装置不能工作,但不能增加试样原来的扣合强度(有必要时可用专用密封圈进行试验);
c) 锅内盛满水合好锅盖;
d) 用试压泵加压,排出锅内空气,当专用接头上排气阀有水溢出时,关闭专用接头上排气阀,继续加压(水流量1L/min ~1.6L/min);
e)当水从锅口处溢出时,读出表计压力值为破坏压力。
f) 破坏压力可用材料强度拉伸试验机试验。
6.2.17密封圈试验
6.2.17.1 耐酸性试验
全新密封圈取4㎝~5㎝,用量程为100 mL的量筒,测量试样试验前的体积V1;
b)然后浸在200mL±20mL的醋酸混合液中保持沸点温度72h,醋酸混合液按重量百分比浓度为4%的醋酸与蒸馏水按3:1的体积比配制;试验过程中用相同浓度的醋酸混合液保持试液容量在200mL±20mL范围内;
c)取出试样冷却后清洗擦干;
d)再用量筒测量试样的体积V2;
e)按下式(2)计算试样的容积变化量△V:
△V =(V2 -V1)/ V1………………………………(2)
式中:V1—试验前试样的体积,mL;
V2—试验后试样的体积,mL;
△V—试样的容积变化量;
6.2.17.2 耐油性试验
a)全新密封圈取3g ~6g,感量为1/5g的天平,测量试样试验前的质量G1;
b)置于温度为100℃的食用大豆油(一级)中浸泡72h以上;
c)取出试样冷却后清洗擦干;然后对试样试验后的质量进行测量G2。
按下式(3)计算试样的质量变化△G:
△G =(G2 -G1)/ G1………………………………(3)
式中:G1—试验前试样的质量,g;
G2—试验后试样的质量,g;
△G—试样的质量变化量;
6.2.18电气安全要求试验
电压力电气安全试验按GB4706.1和GB4706.19试验。
6.2.19产品装配、包装牢固性试验
6.2.19.1 带包装跌落试验按附录A 进行试验,跌落高度按表1。 表
1:跌落体的质量与跌落高度
跌落体的质量(kg) 跌落高度(mm)(1)
A≤9.5 762
9.5<A≤18.6 610
18.6<A≤25 457
注:跌落高度是指准备释放时试验样品的最低点与水泥地面之间的距离
6.2.19.2 带包装运输或模拟运输试验
将出厂未开包装的电压力锅立放在载重汽车上(电压力锅和配重应为汽车额定载重量的10%),三级公路条件,汽车经每小时35km 的速度行驶200km,或将出厂未开包装的电压力锅放在模拟运输振动台上进行模拟运输试验,其功率频谱的主振频率f1=2.7Hz±0.5Hz,f2=7Hz±0.9Hz,进行2.5 小时连续模拟运输振动试验,然后拆除包装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按GB/T 2828.1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按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计算。出厂检验的项目(分为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不合格分类、检验水平及接收质量限(AQL)见表2、 表3。 表
2 出厂检验必检项目及判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对应条款 判 别
1 泄漏电流 5.18.7
2 电气强度 5.18.7
3
接地电阻 5.18.17 表
3 出厂检验抽检项目及判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对应条款 检验水平 接收质量限(AQL)
1 工作压力
5.5
2 密封性
5.6
3 关键元器件 5.13.1
4 标志 5.1、8.1
5 保护功能 5.15
6 输入功率 5.18.2
7 喷涂件 5.13.2
8 内锅的标记 5.13.3
7.3 型式检验按GB/T 2829规定,采用判别水平Ⅱ的二次抽样方案,卫生要求检验采用判别水平II的一次抽样方案,按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计算。
7.3.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关键元器件变更;
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重新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判别水平、样本大小、不合格质量水平见表4。
表4 型式检验项目及判别
序号 检验项目 不合格分类 对应条款 判别水平 样本大小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1 卫生要求 5.3
Ⅱ
n=3 50
2 合盖安全性
5.4
3 密封性 5.6
4 安全压力 5.8
5 5 耐热压 5.9
6 开盖安全性 5.10
7 防堵安全性 5.11
8 泄压压力 5.12
9 关键元器件 5.13.1
10 耐用性 5.14
11 破坏压力 5.16
12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5.18.1
13 发热 5.18.3
14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5.18.4
15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5.18.5
16 耐潮湿 5.18.6
17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5.18.7
18 变压器和电路的过载保护 5.18.8
19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5.18.15
20 接地电阻和接地措施 5.18.17
21 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
绝缘距离 5.18.19
22 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 5.18.20
23 防锈 5.18.21
24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5.18.22
25 使用说明书 8
26 工作压力 5.5
27 保温温度 5.7
28 提手强度 5.13.4
29 保护功能 5.15
30 密封圈 5.17
31 输入功率 5.18.2
32 非正常工作 5.18.9
33 稳定性与机械危险 5.18.10
34 机械强度 5.18.11
35 结构 5.18.12
36 内部布线 5.18.13
37 元件 5.18.14
38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5.18.16
39 螺钉和连接 5.18.18
40 标志 8
41 容积 5.2
42 喷涂件 5.13.2
43 内锅标记 5.13.3
注:
1 表中卫生要求检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
2 密封圈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另行随机抽取。
3 涂层型式检验的样本按QB/T2421要求抽取。
8 标志和说明
8.1 产品上应有耐久性的标志;
8.2标志和说明应符合GB 4706.19中第7章和GB 5296.2的要求;
8.3器具和说明书上应标明额定工作压力(单位:kPa),说明书上应注明额定工作压力的功能项。
8.4电压力锅的密封圈上应有电压力锅制造商的商标和规格。
8.5器具和说明书上应标明额定容积。(单位:L)
9 包装、运输、贮存
9.1 包装
9.1.3 装箱
应符合GB/T6543规定。
9.1.4盒内应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
9.2 运输
9.2.1 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翻滚和踩踏。
9.2.2 运输途中应谨防受潮、挤压及雨淋。
9.2.3 严禁与腐蚀性物品同时装运。
9.3 贮存
9.3.1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不大于85%。
9.3.2 产品存放离墙距离保持200mm以上,离地距离保持在100mm以上,不得与有腐蚀性物品同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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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电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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