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运行、检修和安全工作的基本内容
风电场的运维工作主要包括运行、检修和安全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运行工作内容
1、一般规定
风电场运行工作主要包括:
风电场系统运行状态的监视、调节、巡视检查。
风电场生产设备操作、参数调整。
风电场生产运行记录。
风电场运行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和上报。
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巡视检查、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的执行。
风电场内生产设备的原始记录、图纸及资料管理。
风电场内房屋建筑、生活辅助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开展风电场安全运行的事故预想和对策。
应根据风电场安全运行需要,制定风电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属于电网调管范围的设备,运行人员应立即报告电网调度;属于自身调管范围的设备,运行人员根据风电场规定执行。
2、系统运行
风电场变电站中属于电网直接调度管辖的设备,运行人员按照调度指令操作;属于电网调度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应提前向所属电网调度部门申请,得到同意后进行操作。
通过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监视风电机组、输电线路、升压变电站设备的各项参数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分析生产设备各项参数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加强该设备监视,并根据变化情况 做出必要处理。
对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发现异常情况后做出必要处理。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视,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进行电压和无功的监视、检查和调整,以防风电场母线电压或吸收电网无功超出允许范围。
遇有可能造成风电场停运的灾害性气候现象(沙尘暴、台风等),应向电网调度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风电场应急预案。
3、运行记录
风电场的运行数据包括发电功率、风速、有功电量、无功电量、场用电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日志、运行日月年报表、气象记录(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缺陷记录、故障记录、设备定期试验记录等。
其他记录还包括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巡视及特巡记录、工作票及操作票记录、培训工作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反事故演习记录、事故预想记录、安全工器具台帐及试验记录等。
4、数据报送
及时根据各单位、部门要求,准时报送数据。
二、检修工作内容
1、故障检修
日常检修
临时故障的排除,包括过程中的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配件更换等,没有固定的时间周期。
大型部件检修
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及时实施。
2、定期维护
风力发电场应制定定期维护项目并逐步完善;定期维护项目应逐项进行,对所完成的维护检修项目应记入维护记录中,并管理存档;定期维护必须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修理和易耗品更换,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定期维护周期一般为半年、一年,特殊项目的维护周期结合设备技术要求确定。
3、状态检修
状态监测
对风电机组振动状态、scada数据等进行监测,分析判定设备运行状态、故障部位、故障类型及严重程度,提出检修决策。风力发电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出具状态监测报告。
油品检测
对风电机组齿轮箱润滑油、液压系统油等进行油品监测,分析判定设备的润滑状态及磨损状况,预测和诊断设备的运行状况,提出管理措施和检修决策。增速齿轮箱润滑油每年至少出具一次油液检测报告。
4、检修资料
检修结束以后,及时收集检修资料,完善整理,编写检修报告。
三、安全工作内容
本项没有以具体工作内容的形式列出,仅以安全工作要求形式列出。在于安全工作穿插在运行、检修工作中,即在开展运行、检修工作中,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1、人员基本要求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心脏病、眩晕症、癫痫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风电场的高处作业。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输变电设备、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及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使用方法。
外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开展工作。
临时用工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2、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风电场配置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等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风电场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风电机组底部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标示牌;风电机组基础附近应增设“请勿靠近,当心落物”、“雷雨天气,禁止靠近”警示牌;塔架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坠落悬挂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识;风电机组36V及以上带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标识;风电机组内无防护罩的旋转部件应粘贴“禁止踩踏”标识;风电机组内安全绳固定点和起吊点应清晰标明;风电机组塔架平台、机舱的顶部和机舱的底部壳体、导流罩等作业人员工作时站立的承台等应标明最大承受重量。
风电场场区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风电机组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风电机组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DL5027的规定。
风电场现场作业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应配备急救箱、应急灯、缓降器等应急用品,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风电机组内所有可能被触碰的220V及以上低压配电回路电源,应装设满足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3、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风电场作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雷电、冰冻、大风、气温、野生动物、昆虫、龙卷风、台风、流沙、雪崩、泥石流等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做好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或提示。
风电场升压站和风电机组升压变安全工作应按照GB 26860的规定执行。风电场集电线路安全工作应按照GB 26859的规定执行。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塔作业必须系坠落悬挂安全带、穿工作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登塔人员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得超过100公斤。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登塔作业。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装置应按照GB26859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坠落悬挂坠落悬挂安全带测试应按照GB/T6096规定执行;禁止使用破损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风速超过25m/s及以上时,禁止人员户外作业;攀爬风电机组时,风速不得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超过18m/s时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风电机组。
雷雨天气不得安装、检修、维护和巡检风电机组,发生雷雨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并应在风电场各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塔架爬梯有冰雪覆盖时,严禁攀登风电机组。
攀爬风电机组时,应将机组置于停机状态;禁止两人在同一段塔架内同时攀爬风电机组;上下攀爬风电机组时,通过塔架平台盖板后,应立即随手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出舱工作必须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在机舱顶部作业时,应站在防滑表面;安全绳应挂在安全绳定位点或牢固构件上,使用机舱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个栏杆最多悬挂两个。
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工器具和其它物品应放入专用工具袋中,不得随手携带;工作中所需零部件、工器具必须传递,不得空中抛接;工器具使用完后的应及时放回工具袋或箱中,工作结束后应清点。
现场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通讯,随时保持各作业点、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络,禁止人员在风电机组内单独作业;车辆应停泊在塔架上风向并与塔架保持20米及以上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应切断机组的远程控制或切换到就地控制;有人员在机舱内、塔架平台或塔架爬梯上时,禁止将机组启动并网运行。
风电机组内作业需接引工作电源时,应装设满足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工作前应检查电缆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
使用风电机组升降机从塔底运送物件到机舱时,应使吊链和起吊物件与周围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将风机机舱偏航至与带电设备最大安全距离后方可起吊作业;物品起吊后,禁止人员在起吊物品下放逗留。
禁止在风电机组内吸烟,或燃烧废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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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风电场运行、检修和安全工作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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