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一、 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 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具有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变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该供电系统;并具有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应急处理能力。
2. 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供电。
二、 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 设备停电:在工作场所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不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拦或其他可采取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应先停负荷,再拉停断路器,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2. 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 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地,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的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 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在工作点四周应装设标示牌和遮拦,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三、 安全组织设施
1.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对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工作票、操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方面考虑。
2. 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3. 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责任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组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查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无需重新通过许可。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
5. 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一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的工作地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6. 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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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配电室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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