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气割操作时的安全用电知识
1.焊接场地必要时配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物品及其挥发性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燃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人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永久气体气瓶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确认无异常状态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雨季施工面临雨多、风大、高温等不利环境因素的影响,并能直接危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产安全,给项目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采取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气象预报的信息收集工作,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积极应对雨期施工面临的各种危险状况,对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项目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防雷及接地技术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3)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4)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升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钢管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外时,应按相关规定安装防雷装置。
6)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2)漏电保护器的设置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雨季来临时,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 雨季施工的电缆线路与脚手架的交接处应有良好的绝缘介质隔离,并配以漏电保护装置,或者重新布置现场施工电缆(线),避免与金属脚手架的交接。
(5)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建筑物主体、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模板支撑体系、各小型机械的防雨棚以及临时设施、安全标志牌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对破损处及时修复。
(6)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时安排专业电工现场值班检查,必要时立即拉闸断电。
2、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制各种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对用电设备过载、短路、进行可靠的保护。
(2)电气设备集中场所应配置灭火器材,电气设备周围严禁烟火。
(3)配电箱、电气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明火作业。
(4)电气焊时,周围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氧气瓶和焊点三者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5)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程度。
(6)宿舍及办公区严禁使用电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7)工人宿舍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不得使用220V电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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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焊接与气割操作时的安全用电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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