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防止人身事故六十条重点措施
一、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构架发生触电
1.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和现场危险点。迟到人员、新增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后,方可参加工作。
2. 作业现场安全围栏设置必须规范,标示清晰、醒目;检修设备与带电设备应有效隔离,严禁将带电设备构架围入工作范围。严禁工作人员越过或移动围栏。
3. 作业人员攀登设备构架、杆塔前,应认真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
4. 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内部工作时,应核对柜内设备接线方式,确认柜内带电部位已有效隔离,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
5. 防误装置异常解锁、检修解锁、事故紧急解锁,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操作。
6. 进入用户配电室验收、勘察、检查工作,必须了解设备接线情况、运行情况,明确带电设备和带电部位,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开展工作。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检修人员必须和用户电工共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二)防止安全距离不足及感应电触电
7. 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8. 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放倒两人搬运。
9.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和同杆塔架设线路,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人保安线,防止感应电。
10. 在500kV带电线路杆塔上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必须穿静电感应防护服、导电鞋等,防止静电感电。
11. 在临近高压线路的杆塔上,使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三)防止低压作业触电
12. 在低压带电设备上进行检修、施工时,应戴手套,穿绝缘鞋,使用绝缘化工具,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接触运用中配电箱、电表箱前,应用验电笔确认其确无电压后,方可接触。
13.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电动工具使用时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14. 施工检修(试验)电源应安装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检查试验,确保能正确动作。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得电源。
(四)防止线路作业触电
15. 电力线路施工,临近(跨越)带电线路时,必须认真验算导线、地线摆(跳)动与其临近(跨越)线路安全距离,如安全距离不足,必须将临近(跨越)线路停电。在同杆塔架设线路上,下层线路带电,上层线路停电作业时,不准进行放、撤导线和地线的工作。
16. 线路放、撤导线时,如交叉跨越带电绝缘导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必须采取隔离、支护等防导线磨刮措施,防止绝缘磨刮损坏后引起触电事故。
17. 禁止在有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进行另一回线路的停电施工作业。若在同杆架设的10kV及以下线路带电情况下,当满足1.0米以上安全距离且采取可靠防止人身触电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层线路的登杆停电检修工作。同杆如有架设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应对其钢绞线进行验电、挂接地线,防止弱电线路带电触电。
(五)防止电缆作业触电
18. 电缆停电作业,必须对电缆逐相充分放电、接地后方可工作。耐压试验前,另一端应设置围栏并挂上警告标示牌;如另一端是上杆的或是锯断电缆处,应派人看守。
19. 截断电缆前,必须核对实际与电缆图纸是否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并采取防灼伤措施(如防护面具等)。
(六)防止倒送电触电
20. 双电源和自备电源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作业时应将其接入点开关、刀闸断开,防止用户设备反送电。
21. 工作地段各端和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要停电、验电、装设工作接地线。
二、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七)防止高处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导致坠落
22. 高度超过1.5m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在杆塔上作业,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
23.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临边、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4. 在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油毡、彩钢板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进行工作。
(八)防止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使用不当导致坠落
25. 登高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安全带、梯子和爬梯等完整牢靠。
26. 高处作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27. 安全带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28. 使用脚扣登杆,登杆过程必须使用安全带。
(九)防止杆塔基础不牢引发坠落
29. 上杆塔作业前,必须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
30. 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电杆,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三、防止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事故
(十)防止高处落物伤人
31. 进入高处作业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32. 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工具袋,并在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高空落物区下方不得堆放工具、材料。
33. 高处作业点下方如有人员往来,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方通行或逗留。
34. 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十一)防止撤放线时意外跑线伤人
35. 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禁止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松线。
36. 放线、紧线前,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应可靠,线盘架应稳固可靠、转动灵活、制动可靠。
37. 放线、紧线与撤线时,如遇导、地线有卡、挂现象,应松线后处理;处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卡线处外侧,采用工具处理,禁止用手直接拉、推导线。
38. 放线、紧线与撤线时,人员不得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
(十二)防止重物倾覆、碾压伤人
39. 运载重物不得人货混装。装卸水泥杆时,严防滚杆伤人。
40. 人工搬运重物,人力应足够。重大物件不准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41. 变压器、开关柜等大件重物在人工搬运过程,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十三)防止起重伤害
42. 起吊重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作业前要进行“三核对”(即核对吊车吨位和起吊绳具满足荷载要求;核对吊车摆放位置和吊臂仰角;核对吊臂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位安全距离满足规程规定)。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3. 起吊过程,不得解开起重机吊钩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禁止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重量不明物体和超负荷起吊。作业时,起重机机身倾斜度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
44. 在起吊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不得从人头顶通过,吊臂下严禁站人。
45. 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应打临时拉线,防止突然倾倒。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46. 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90%及以上,以及起重设备在带电导体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作业。
47. 在变电站内施工时,起重机车轮、支腿的前端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应大于沟、坑深度的1.2倍;支腿应撑在枕木上。临近带电设备施工,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
48. 在街道、马路上施工时,应设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牌。不准在暗沟(包括电缆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铺设钢板等防护措施。
(十四)防止溅物伤人
49. 使用的砂轮必须装有防护罩,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并站在砂轮的侧面。
50.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镜。
51. 使用钻床,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的转动。
(十五)防止机械伤人和物体打击
52. 转动机械和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应装设可靠的防护罩方可使用。
53. 在操作转动机械设备时,严禁用手扶持加工件或戴手套操作。
54. 人工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禁止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四、防止人员中毒事故
(十六)防止SF6气体中毒
55. 在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漏报警仪,在工作人员入口处应装设显示器。
56.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前,必须先通风 15 分钟,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7. 进行SF6气体采样和处理漏气时,应戴防毒面具。
(十七)防止电缆隧道内人员中毒
58. 电缆隧道内的照明、防火、防水和通风措施必须齐全。
59. 进入电缆隧道工作,必须先将浊气排出,经检测合格后方准开始作业,作业期间应保持隧道内空气流通顺畅。
60. 挖电缆沟时应先探明临近有无煤气管道,防止管道漏气。在电缆隧道施工,应每日监测隧道或井内气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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