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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用电“十不准”
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分类 :工程百科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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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井下用电“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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