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
为加强农村水电站(以下简称水电站)技术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障水电站安全、可靠运行,水利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制定了《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主要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50MW(含50MW)以下水电站的技术管理。
一、基本要求
(一)建设运行要求
水电站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应按照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和验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应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满足技术现代化要求。
水电站管理应满足安全运行要求,且应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定期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鉴定。
(二)人员设备要求
(1)水电站运行维护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掌握必要的水工、电工、机械基础知识,熟悉水电站设备参数。
(2)对于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水电站,自动化设备应安全、可靠,能保证实时准确传送水电站各种运行数据,并实现远方操作。
(3)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两票”合格率、执行率均应达到100%。
(4)设备、设施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
(5)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评级,水电站设备、设施完好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类设备、设施不应低于80%。
设备、设施的评级范围和单元划分、评级办法、等级划分原则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评级标准等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A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标准。
(三)其他要求
(1)水电站应合理制定发电计划,按时上报发电生产统计月报和年报。
(2)水电站运行设备应有标志。设备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等。
设备的名称及编号、标志牌尺寸和颜色以及标志的固定和更新等有关内容可详见《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B水电站设备标志。
(3)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应按照水利部《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行)》执行。运行、检修及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任职条件及职责应符合规定,详细内容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C岗位任职条件及职责。
二、设备、设施管理
(一)维护及试验
1.水工建筑物维护要求
挡水及泄洪建筑物、输水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和观测。水电站厂房维护应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要求。
2.水力机械维护及试验要求
(1)水力机械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
(2)技术供排水泵、供油泵、空气压缩机等辅助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维护、试验,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3)油、气、水管路应按规定涂色,并标明流动方向。
(4)水电站的安全阀、压力容器维护、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3.电气设备维护及试验要求
(1)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其他电气一次设备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检修及试验。
(2)电气二次设备及监控系统应按照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试验。
(3)水电站计量器具、指示仪表的检定和试验,应符合相关规定。
4.金属结构维护及试验要求
(1)闸门、压力管道、拦污栅及清污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测。
(2)启闭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测试。
(3)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应按规程规定配置可靠的操作电源。
5.通信维护及检测要求
水电站应建立与上游水文、气象部门之间的通信。梯级水电站还应建立站与站之间的通信。通信设备应按规定维护、检测,保证畅通,满足调度运行和防汛抢险的需要。
6.维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要求
(1)工具、仪器仪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检定。
(2)备品备件应配置合理,满足运行维护需要。并应分类存放,摆放位置合理、整齐。
(3)库房应保持通风、整洁、干燥,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
(4)库房消防、防盗措施应满足有关要求。
(二)设备、设施评级
(1)设备、设施应按照设备评级标准由水电站进行评级,每年评定一次,并填写“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表”和“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汇总表”。
(2)根据水电站设备、设施评级报告,制定三类设备整改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三、运行管理
(一)运行值班制度化管理
(1)水电站应制定符合实际的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执行。
(2)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当值运行、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值班人员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时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要求认真审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交回存档。
(4)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运行异常时停止交接,由当值人员组织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5)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运行设备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6)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各类记录表格样式可参考《农村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529)附录D水电站记录表格。
(二)水电站法规、规程
水电站应具备以下法规及规程文本,并及时修订更新:
(1)法规
u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u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u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u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u 其他适用的相关法规等
(2)国家标准
u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 8564)
u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
u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
u 其他适用的相关国家标准等
(3)行业标准
u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
u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
u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DL/T 1009)
u 《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 293)
u 《微机继电保护运行技术管理规程》(YB/T 4122)
u 以及其他适用的相关行业标准等。
(三)图表
1.应悬挂的图表
(1)电气主接线模拟板。
(2)安全运行揭示板。
(3)调速系统及油、水、气系统图。
(4)水轮机运行特性曲线图。
(5)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模拟图。
(6)设备巡视路线图。
2.应具备的提示图表
(1)主要设备参数表。
(2)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名单。
(3)接地选择顺位表。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5)紧急停机操作顺序表。
(6)紧急情况电话表。
(四)记录
水电站应具备下列记录:
(1)交接班记录。
(2)运行分析记录。
(3)安全活动工作记录。
(4)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5)万用钥匙使用记录。
(6)反事故演习记录。
(7)设备事故处理记录。
(8)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9)电气绝缘工具和安全用具检查试验记录。
(10)避雷器动作记录。
(11)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
(12)指令、指示记录。
(13)水轮发电机组启停记录。
(14)水轮发电机组自动装置故障动作记录。
(15)断路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记录。
(1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记录。
(17)工具及备品备件记录。
(18)蓄电池测试记录。
(19)水工交接班记录。
(20)外来人员记录。
(21)上岗人员技术考核记录。
(22)运行记录(格式自定)。
(五)管理制度
(1)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交接班制度。
(4)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5)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6)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7)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8)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9)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10)设备、设施缺陷及处理管理制度。
(11)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2)安全管理制度。
(13)防汛及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14)应急设备管理制度。
(15)消防管理制度。
(16)设备、设施评级管理制度。
(17)其他适应本站的管理制度。
四、检修管理
(一)一般检修要求
(1)设备检修宜安排在枯水季节。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质量第一”的原则。
(2)设备检修应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质量。
(3)应根据发电设备的健康状况,制定检修计划,并按计划执行,逐步由周期检修过渡到状态检修。
(二)定期检修要求
(1)根据厂家要求和设备运行状况制定定期检修计划。
(2)定期检修通常分为定期检查、小修、大修和扩大性大修四类。
(3)检修前应深入现场,充分了解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检修提供依据。
(4)定期检修应确定类别,制定检修工艺流程,经生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检修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6)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检测、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检修、测试、试验有关技术资料应存档。
(三)事故抢修要求
(1)应结合实际制定典型事故抢修预案,需经本单位生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典型事故抢修预案批准后,应落实到每个抢修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
(2)应建立健全事故抢修机制、应急机制,保证电站设备、设施发生事故时,能快速组织抢修与处理。
(3)用于事故抢修的工器具、照明设备应由专人保管、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五、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要求
(1)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本站实际制定防洪预案和突发事件预案,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实际演练。
(2)应保证厂区交通道路畅通,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3)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等级划分,对隐瞒不报或降低事故等级及阻碍事故调查的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4)应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有关要求,结合水电站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活动。
(5)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6)应根据设备状况制定反事故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7)应结合水力发电行业分析与本站运行方式相似的事故案例,找出事故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8)应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记录演习情况。
(9)应按规定提留安全专项资金,并正确使用。
(二)安全工器具管理要求
(1)按规定配备,设置专柜按编号摆放,并明确管理人员。
(2)编号清晰,粘贴的合格证不影响使用性能。
(3)定期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4)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不得使用。
(三)消防、保卫管理要求
(1)应按照消防有关法规及要求,制定消防措施,明确责任人。
(2)消防器具应按消防规定配置,摆放位置应科学合理,定期检查完好情况。
(3)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存放。因工作需要在设备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结束后立即撤出。
(4)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消防常识,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盗报警系统的完好性。
六、岗位培训管理
(一)岗位培训管理要求
(1)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由站长或技术负责人监督培训计划落实。
(2)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有关规程学习。
(3)新入厂运行、检修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业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并履行上岗手续。
(4)运行、检修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超过3个月以上者,重新上岗前,应考试合格,并履行相关手续。
(5)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使用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6)对临时工及外来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履行相应的手续,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方可进人作业区。
(二)人员培训要求
(1)掌握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2)掌握设备、设施技术参数和布置情况。
(3)掌握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的接线和运行方式。
(4)掌握油、气、水系统布置和运行方式。
(5)掌握设备维护、检修技术和安全要求。
(6)掌握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7)掌握水工建筑物和金属结构运行、维护、检修技术和安全要求
(8)清楚水电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自己所执行的任务
(9)掌握调度、运行、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
(10)掌握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
(11)了解设备结构、原理,熟练掌握现场操作技术。
(12)能够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判断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13)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和设备异常情况,正确判断故障、事故原因,并能迅速、正确处理。
七、文明生产管理
(1)应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厂区内路面应平整,照明灯具应齐全完好,排水应畅通,护坡挡土墙应完好,应无杂草。
(2)升压站应设有围墙或围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应有清洁顺畅的巡视通道,设备标志应清晰,名称应准确。
(3)厂房应整洁,无渗漏水;门窗应完好,设备应清洁。
(4)工器具、各种资料书籍及记录簿应设有专柜或专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5)各种图表(板)应悬挂整齐,各种盘柜、桌椅应完好整洁。
(6)电缆沟应清洁,盖板应齐全完好。
(7)不应在中控室、主机室等重要场所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8)值班人员应服装整齐、规范,并佩戴值班标志,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裙子值班,长发者应盘发戴工作帽。
(9)厂区内不应饲养家禽、家畜。
八、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应设有专用房间和档案柜,档案室满足档案管理要求。
(2)应按年度归档立卷、分类存放,接受档案管理部门检查和业务指导。
(3)使用计算机管理档案时,应有备份档案。
(4)应建立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应具备以下技术档案及资料:
u 设计报告及全套图纸。
u 竣工报告及竣工全套图纸。
u 设备出厂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资料。
u 设备安装图纸、安装记录及有关资料。
u 交接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u 历年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
u 设备台账、设备缺陷管理档案。
u 设备改造和大修、小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u 设备事故、故障及运行专题分析报告。
u 历年设备等级评定报告。
u 历年安全管理分类报告。
u 历年水库大坝位移观测分析报告。
u 历年水文、洪水、工程地质观测资料。
u 上岗人员培训考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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