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事故的控制
1.控制指标:
一般轻伤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
2.实施细则: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92)、《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6829-86)、《安全电压》(GB3805-83)等规范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2)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用电的配电位置选择,线路敷设的设计,按设计布置施工用电网络,并设专人管理。
(3)严格按临电施工方案实施,采用TN-S临电系统。严格执行、实施“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标准,末级保护小于30mA;设备依规范搞好接零保护。
(4)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各种机械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严禁带故障运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6)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做到一机一闸一接零,同时装好漏电保护器。
(7)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灯具,其电压不得超过12V,且灯具变电器严禁带入容器或管道内。
(8)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施工,严禁产生火花,照明灯具采用防爆型,以及防爆开关、防爆绝缘导线。严禁带电作业。
(9)在腐蚀环境中,要选用防腐蚀型电气设备、开关及导线。腐蚀环境中的照明,应采用防腐蚀密闭式灯具。
(10)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使用灯具电压不应超过12V。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11)进行电气操作和检修:工作时,要从组织上和技术上采用安全保证措施。措施主要是停电(先停负荷,再拉闸,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验电(戴绝缘手套,用合格验电器)、挂接地线(验电无误后,在线路两端或可能送电的分支线段挂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送电前,及时拆除地线,顺序与前述相反)。
(12)出现电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用砂子、四氯化碳、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绝不能用水或一般酸碱泡沫灭火器,以防触电。
(13)电工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杆、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绝缘垫、绝缘站台、验电笔等),携带式电流和电压指示器、临时接地线、警告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14)绝缘安全用具还应周期性进行耐压试验。
(15)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设备应锁好,以防非作业人员启动。操作人员每天应在工作前检查一遍需投用的设备及导线,按操作规程操作。
3.实施责任人:各项目电气专业工程师、各项目安全员。
4.实施阶段:(1)~(4)施工前,其余施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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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触电事故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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