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供电企业危险点预测预控范围
发、供电企业电力生产中危险点的预测、预控范围,就是电力企业中各专业、各工种生产工作活动的场所、内容和范围。下面仅就电力生产中各专业的运行、检修、试验三个主要方面的工作范围分别进行简述。
一、运行工作
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其中某一道工序(过程)发生问题,必将直接影响整个生产的安全。运行工作的内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值班工作
在有人值班发电厂及变电所,值班工作包括:
(1)履行交接班手续。
(2)监视电网及其设备状况运行,从自动装置、监测或指示仪表、生产设备、在线监测以及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和日常工作中所反应出来的情况掌握其动向。
(3)巡视设备,按现场运行规章制度规定对设备执行定期、特殊和事故巡视,包含交接班对口交接巡视。
(4)定期清扫、维护运行设备。
(5)对运行和备用设备及其部件进行定期切换试验、轮换运行等。
(6)按规定抄、录表计指示值和记载运行状况(异状)。
(7)为适应电网中设备检修的运行方式和事故处理而进行电力生产设备的有关操作。
(二)巡视设备
巡视发、供电生产设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巡视发电厂及变电所运行设备,见一、值班工作中的第($)条所述。
(2)运行中电力线路(含电力电缆线路)巡视,其周期、项目按本单位制订的现场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运行设备的定期维护
运行中的电力生产设备,按运行规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要进行如下维护工作:
(1)清扫。包括定期清扫设备及其部件、生产场区、生产厂房等。
(2)监测。包括定期或不定期检测、测温、测电压、测电解液的比重、对导电体(如熔断件)进行导通、测压力、检测锅炉汽水品质、检验汽轮(水轮)发电机水或氢冷介质等技术指标;
(3)维护。包括锅炉、汽轮机及其汽水管道的排污及疏水,加润滑剂,锅炉炉水加药处理等。
(4)设备(部件)定期轮换试验。包括辅助设备、部件、厂(所)用电备用电源的切换等。
(5)检查。包括对运行主设备的辅助设备、部件、二次回路、熔断器、保护装置等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查。
(四)电力生产设备的操作
电力生产设备的操作包括:
(1)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
(2)火电厂锅炉的启停、汽轮机的启停,发电机并网或解列,给水泵或循环水泵的启停,输煤、制粉、输油、排渣、除灰等的操作。
(3)火电厂水处理设备的操作。
(4)水电厂水轮发电机组启停及其相关设备的操作。
(5)水电厂水工设施的操作。
(6)自动控制设备的运行操作及其修校的操作。
二、检修工作
检修工作是保证电力设备持续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电力系统传统的检修方式为计划定期检修,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一到,就按期安排进行检修,这种检修方式是通过多年总结而制订的,执行以来对电力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和各种科学检测手段进入电力生产设备领域,近年来,“状态检修”已列入了议事日程,有的地方已进入实施阶段,从而打破了过去传统的“到期必修”的计划检修惯例。状态检修,即根据运行监视反映出的设备在电网中的运行状况或健康水平及其存在的缺陷,来确定是否需要停止运行、安排检修。
(一)大修
电力设备通过大修,要恢复设备应具备的技术性能。无论是采取那种方式(即定期或状态检修)确定进行大修,都需按相关专业检修规程、工艺导则等规定的内容及施工工艺对各零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对磨损并影响其性能的零、部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全部完成后,还应实施必要的测量、试验,以验证其检修后是否已达到预期的效果。至于不属于检修工艺导则(规程)规定的特殊项目和特殊工艺在开工前须明确,并提出在整个施工中应注意事项和应采取措施。对于扩大、更新性质的大修,还要实行施工质量监理,使大修工作能按计划的时间和内容,圆满、保证质量地完成任务,以达到经过检修后电力生产设备恢复技术性能的目的。
(二)小修
电力生产设备小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为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运行而进行的不可缺少的维护、检查及检验,需要对出现的一般性缺陷作出处理,对所使用的介质(如绝缘油SF6气体等)实行调整、补充,并对某些部件(如压缩空气储能操动机构的贮气罐及其管道回路等)施行必要的排水、排污。因此,电力生产设备小修的工作项目和大修一样,须按照相关设备的检修工艺(导则)规程中规定的检修项目、工序及工艺执行。工作班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组成员在工作前要有思想准备,并对威胁人员或影响设备安全的施工工艺提出必要的要求和措施,即使在小修工作中临时发现较严重缺陷需消除,仍然也能可靠、顺利地完成任务。
(三)临时性检修
由于电力生产是连续性的,设备除在备用或检修时停运外,长期处于运行状态,因而出现故障的机率比较大。一旦发现严重故障而中断运行时,就必须安排临时性检修。临时性检修属不可预见,按有关设备检修工艺导则(规程)的规定,除高压断路器故障跳闸超过规定次数或累计开断短路电流千安数值超过厂家规定需进行解体检修外,其他检修内容基本不能固定。由于检修工期、项目均是在工作前按具体情况临时确定,因此也就无法确定其规范化工作的程序。临时性检修的内容如与相关检修规程、工艺导则相同,其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可按此执行,凡非标准或特殊内容,只能在临时检修开始工作前根据当时具体情况确定。
(四)带电检修
带电检修是为适应电网不间断供电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检修方式。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电检修的范围从架空电力线路中一般的带电清扫、测试劣质(零值)绝缘子,已发展到较复杂的带电修补导线、更换绝缘子或导电体的零部件以及杆塔修理或更换等,甚至对超高电压的输、变电设备上有的工作也采取带电作业,对工作环境差、难度大、电压低的10KV配电线路有的工作也能带电作业。带电检修的内容及方法,需经过多年研究、反复试验成功后再广泛采用。应该说在电网运行设备上推行带电检修已是很成熟的技术了,因此,在进行各种类型带电检修工作前,除个别特殊内容外,事先按《带电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程序,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完全可能杜绝出现不安全问题。带电作业的特殊内容应经过专门研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试验工作
为保证电力生产安全,对电网中的运行设备开展各种类型的检测、试验,这不仅是一种保证生产安全例行的技术手段,而且也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对各种不同性质的试验分别加以阐述。
(一)预防性试验
对电网中运行设备的技术性能、健康状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进行试验,这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习惯称为预防性试验或定期检验。按试验(检验)不同类别的设备,根据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1)电力设备的电气预防性试验,按电力行业标准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项目、方法及技术标准执行。
(2)电力生产设备中的锅炉、汽轮机、水轮机及其相应的动能机械等的预防性试验,按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DL 647-199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各有关专业检验规程及《化学监督制度》等的规定项目、技术标准及方法实行。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仪表的定期检验,按水电部1987年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JJG 124-93《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5-87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的项目、技术标准及方法进行。
(二)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也叫竣工试验。运行中的电力设备,在经过了检修、技术改造、扩建后或者新建的设备在施工结束、投入电网运行前,根据其专业的不同,按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1)发、供电企业电气设备,经过了扩建、改造及大修后的竣工试验,按照相关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修规程、检修工艺导则、实施细则、检验条例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项目、方法及技术标准施行。
(2)发电厂热能或水能动力设备,经过了扩建、改造及大修后的竣工试验,按照相关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以及现场标准等规定的项目、方法及技术标准进行。
(三)特殊性试验
所谓特殊性试验,是指既不是日常生产中检验运行设备健康状况的预防性试验,也不是属于施工结束、竣工移交前的交接试验的常规项目和内容,而是对新装、或者运行、或者经改造后的电力生产设备特殊(或个别)性能进行摸底或验证的试验。其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新装或大修后火力发电厂锅炉、汽轮机的热效率校核试验,运行需要或改造后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的出力摸底验证试验。
(2)对某种高压电器的使用工况进行验证,如高压断路器对高压输电线路充电时的切、合空载的能力,对切、合小电感负载的截流水平等的验证试验。
(3)为满足电网运行方式需要发电机提供一定无功功率容量,要求安排汽轮发电机或水轮发电机进相运行,但只有设备的技术指标而无实际运行经验和数据时,应进行实际运行的验证试验。
(4)为弄清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的验证试验,如电网低频振荡试验等。
安排这些特殊性试验,在实施前,应将试验内容、试验方法、试验人员的劳动组合、试验中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拟订出,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如涉及到电网运行方式,还要经相关调度安排后,方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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