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电安全管理的若干问题
近年来,农电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农电安全管理,农电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局面。但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农电“两改一同价”工作的不断深化,农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任务十分繁重。
l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电安全生产的监督体系还不规范和完善。一是有些省公司、地市供电公司农电安全管理机构不明确;二是部分省公司、地市供电公司农电部门安全管理的范围和职责不明确;三是个别省的县公司没能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县供电企业特点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监队伍,安全监督体系名存实亡;四是各级农电安全专工身兼数职,不能把精力放到安全管理上,仅能应对安全统计工作。
(2)农电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本制度得不到贯彻。农电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不够深入,各种记录内容比较简单,特别是供电所的安全活动次数少,活动记录简单,有的甚至无实质性内容。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的执行流于形式,供电所长或工作负责人不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不能认真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分工不清,责任不明,把关不到位,监护不到位,无票作业或不执行工作票,不能按规定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农电安全生产人员安全素质较低。部分农电工的安全意识淡薄,电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欠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中不核对线路、设备的名称和编号,误停电,不履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随意蛮干的习惯性违章大量存在。
(4)设备管理存在严重的隐患。部分单位没有执行设备检修制度,设备检修、试验严重超期,设备缺陷处理不及时。部分设备材料制造质量、安装质量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变电站、供电所的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不能按规定进行周期试验,有的已经过期。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与用户设备的产权分界不清,对用户自备电源缺乏管理和监督,特别是防止反送电的技术措施不到位。
(5)农电违章用电、私拉乱接、随意攀爬带电的供电设施的现象严重存在,新形势下农村安全用电的管理模式还有待于继续探索,尤其是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管理亟待加强。
(6)对农电事故的统计分析和考核不严格。有些单位不重视安全统计工作,统计数据不完整,不能据实上报。有些单位只汇总报表,而不按要求进行月、季、年安全情况分析。
2 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监督体系是首要任务
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农电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结合农电安全工作的难点、特点,把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监督体系作为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职责的首要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省、市公司农电安全的管理部门,划清部门之间农电安全管理范畴,落实农电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农电安全管理不出现“真空”。县级供电企业应依法建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监人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
2.2 建立规范的农电安全管理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安全管理在各行各业已从原来的专项工作,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专业工作,成为企业的系统工程,从理论到实践形成了独特的安全理论和文化。因此,安全工作决不能就事论事,应从建立工作体系上下工夫,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应建立各级农电安全生产目标体系,明确农电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要求和措施。建立安全责任与考核体系,围绕安全目标,企业和下属部门、个人签订内容符合实际工作、可执行、可操作的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
应建立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制定从管理到作业的安全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并保证各种标准和制度的落实。
应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制定重大事故预防与应急预案,决不能以农网电压低、设备容量小、供电量少而忽视此项工作,一定要将防止人身、电网、设备和地质灾害事故的有效措施在农电系统予以落实。
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承担安全责任与风险的不同,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对事故进行处罚的同时,
把对违章的处罚制度化。
2.3 突出做好人身事故的防范工作
实事求是地讲,县供电企业职工特别是农电工的素质,无论是文化素质还是技术素质相比其他电网企业职工还有很大差距,与形势要求还很不适应。为此,开展学规程、学制度活动,强化农电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不仅是当前的重点工作,而且是长期的重点工作。
当前,应严格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供电所长和农电工进行上网培训和考核,重视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农电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细化高压、低压作业工作票和操作票的使用,加强对现场安全措施、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突出检查防止人身伤害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无票作业和不履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安全措施等严重的违章行为。
应把农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严把现场施工监护关,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防止杆上误操作造成高空坠落事故。要严格农网改造施工队伍安全资质的审查,对外包工程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应规范安全日活动,把分析一周安全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措施作为基本内容,突出安全活动的实效。要坚持开好班前会、班后会,对所有工作进行危险点分析,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2.4 进一步规范农电安全管理
班组和供电所是县公司安全生产的最前沿,而供电所又绝非一般意义的班组,人身事故多发生在供电所足以说明供电所的安全工作更为特殊和困难。除了从体制上、人员配制上要符合农电安全管理实际,当前应强化对供电所的安全管理,明确供电所及职工的安全职责,划清设备管理分界、权限,建立制度,健全台帐,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应对供电所特别是站所合一的供电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从最基本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执行人手,切实理顺、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
2.5 加强对用户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管理
随着缺电形势的不断加剧,用户自备电源大量出现,给农电安全带来很大威胁。2003年三季度,某省公司就发生由用户电源反送电造成3起职工死亡事故。各地应结合安全大检查,对有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的用户进行安全检查,严把用户自备电源的安装、并网、运行关,建立完备的用户档案资料,严格执行自备电源或备用电源投入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自备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正确投停,杜绝由此引发的人身事故。
2.6 认真做好农网运行和设备管理工作
农电“两改一同价”的实施,使农网的规模及结构有了根本变化,农网与大电网的联系愈加强化,设备自动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应建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抓好日常设备运行、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及时发现缺陷,消除隐患,努力减少各类设备事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县级调度管理,制订反事故预案,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完善“五防”装置,努力提高农网安全运行水平。
2.7 抓好农村安全用电管理
一是加强对配电和低压设备的检查,明确漏电保护装置的分级管理责任,把漏电保护装置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漏电保护装置的安装率和投运率,采取有效的防触电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用电隐患。
二是要不断研究农村安全用电遇到的新问题,探索与用户签定安全用电合同,约束、规范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使农村用电走上法治化轨道。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普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和安全用电技能。
2.8 重视做好农电安全信息的交流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与统计规定》的印发,为规范农电安全统计提供了制度保证。应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切实做好安全统计分析工作。应及时编发农电安全工作简报,通过分析、总结,找出事故规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交流反事故经验,提高农电安全管理水平。
2.9 重视农电安全管理创新
针对“两改一同价”给农电管理带来的新变化,农电安全管理必须加快创新。应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树立依法管理思想,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应注意引进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积极开展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实现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的转变;应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构建农电安全管理的信息平台,以信息化促进农电安全管理向现代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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