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电动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负荷线必须采用耐用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单相用三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三相用四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电缆不得有破损或老化现象,中间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装有专用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设备,其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控制。
5、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箱内应采用插座连接,其插头、插座应无损坏,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外壳、手炳、负荷线、插头等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正确(防止相线与零线错接);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握其手柄,不得利用电缆提拉。
9、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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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手持电动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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