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配置基本原则
1 安全标志的含义
1.1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1.2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1.3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1.4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2 安全标志的配置要求
2.1 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环境信息标志宜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和醒目处;局部信息标志应设在所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
2.2 安全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前不应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2.3 多个安全标志牌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2.4 安全标志牌的固定方式分为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类。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标志牌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见图2)。临时悬拄的标志牌应采取防止脱落措施,室外悬挂的临时标志牌应防止被风吹翻,并宜做成双面的标志牌。
2.5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决定。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2.7 生产场所建筑物入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装设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2.8 生产场所主要通道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志牌。
2.9 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宜装设“必须戴防尘口罩”指令标志牌;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腐蚀”警告标志牌,宜装设“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戴防护手套”指令标志牌;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宜装设“必须戴护耳器”指令标志牌;高温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烫伤”警告标志牌;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应装设“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牌。
3 设备标志配置基本原则
3.1 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装设设备标志牌。
3.2 设备标志应为双重编号,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企业可根据需要在设备标志中增加设备编码。设备标志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3.3 同一企业内每一台设备的设备标志内容应是唯一的。
3.4 功能、用途完全相同的设备,其设备名称应保持一致。
3.6 现场动力、控制电缆两端应悬挂标志牌,标明电缆编号、型号、始点、终点。
3.7 现场阀门应装设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及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3.8 设备压接型接地线的地端应有地线接地端标志。
3.9 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醒目位置,应装设建筑物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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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安全标志配置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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