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电气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一)事故处理
在弄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处理。处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绝不能草率从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用户对发生的用电事故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一试三份,一份报当地供电企业的用电管理部门,一份报用户主管部门,一份留存备查。
用电检查人员每进行一次用电事故调查后,除用户填写的事故报告外,自己还要写出事故调查的书面详细报告,其内容包括现场调查的全部资料摘要和事故分析会决定的事项以及对今后开展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建议。
对涉及赔偿问题的事故,凡能够作为确认各方责任的原始证据、记录、录音、录像、照片、事故分析会纪要等,供电企业要建档备查。
(二)防范措施的制定
用户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具体的反事故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 防止误操作方面
(1)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电气操作一定要填用操作票,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设备,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认真执行唱票和复诵制度。
(2)高压用户凡有可能引起高压设备误操作的,均应装防误装置,装置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
(3)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供电企业的培训,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上岗。
(4)用户变电站、配电室应有全厂高低压一次接线模拟图,以便核对操作票、工作票,确保倒闸操作的正确性及检修工作的安全性。
2. 防止小动物事故
(1)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控制室一定要做到堵其洞,绝其食,杜绝小动物窜入。
(2)配备捕、杀、驱等器具,每天检查捕杀情况。
(3)定期寻找鼠迹、鼠屎,发现时要跟踪追查。
3.防止人身触电和高空摔跌事故
(1)电气作业一定要有两人以上进行。
(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3)工作前一定要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使用移动电气用具时,一定要通过1:1 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装有可靠的触电保安器方可使用。
(5)登高作业和电气操作一定要使用合格的登高工具和绝缘操作用具。
4. 防止电气事故
(1)变配电的一、二次设备应按规程定期试验、校验,不得超周期运行。
(2)设备应按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并做到“到期必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3)在雷雨季节或潮湿天气情况下,应做好防潮、防湿工作,防止露闪和湿闪事故。
(4)对于应淘汰的老旧设备,应按要求改造或报废处理。
(5)每年根据系统短路容量的变化核对开关遮断容量,对遮断容量不足的开关要限期更换。
(6)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做好设备定级工作。
5. 防止继电保护误动事故
(1)加强继电保护管理,防止误整定、误接线、误碰的“三误”事故发生。
(2)每年应停电检查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绝缘。
(3)定期检查跳闸电源直流回路的绝缘。
(4)采用电容储能放电的跳闸电源,要定期验证其是否良好、可靠。
(5)检查站用电源的可靠性。
6. 防止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防止变压器和互感器进水受潮引起的事故,也要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的故障引起的事故。有载调压变压器的分接开关要按制造厂家的规定检修。
(2)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完善可靠,不能将无保护的变压器投入运行。
(3)变压器和互感器的油质应定期进行色谱分析,预测故障,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4)做好变压器、互感器的预防性试验工作,对互感器还要定期进行动稳定和热稳定校验。
(5.)变压器超载严重时,应增容更换。
7. 防污闪事故
(1)掌握污闪季节特点,在季节变化前必须进行清扫。一般户外电气设备每年应清扫一次。在特殊污秽地区要保证必要的爬距,还应增加清扫次数。
(2)配合系统对电气设备的绝缘进行测零值、测盐密、调爬距等防污闪工作。
(3)应做好户内电气设备的清扫工作。
8. 防止用户自备电源,多路(备用)电源倒送电事故
(1)用户装设自备电源必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设计、接线图需经供电企业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经供电企业检查验收,配备合格的电工,建立运行操作的规章制度,供用电双方签订多路电源或自备电源协议书,并领取《自备电源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行。
(2)两路电源常供且供电企业规定不得并列运行的用户,低压侧不得装设联络开关。一路常供,一路备用的双电源用户,如采用“先断后通”运行方式,要有可靠的闭锁保安装置;如采用“先通后断”运行方式,则必须经供电企业批准,并建立可靠的调度关系,满足系统要求。
(3)自备电源与系统之间必须正确装设切换装置和可靠的连锁装置,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自备电源均无法向系统倒送电。
(4)自备电源不得向厂区围墙外供电,确需供电的,须经供电企业批准后,采用电缆供电。
(5)厂区自备发电机和切换点之间的导线不得用裸导电体;厂区内自备电源供电线路与供电企业线路有交叉跨越时,不得使用裸导电体,而且施工前必须报供电企业批准。
(6)自备电源的接地网应独立设置,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规定。
(7)严禁使用移动式自备发电机;严禁以流动方式为由由电网供电的用户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8)加强对自备电源、双(多)路电源用户的日常安全管理,严肃管理制度,对违章的处理可视其情节轻重处以警告、吊扣、吊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自备电源许可证》、停止供电等。
9. 防止用户发生恶性事故
(1)加强用户电气工作和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配备合格的作业工具和安全用具,防止触电或高空摔跌造成死亡或重伤事故。
(2)加强对电气操作的管理,安装可靠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止发生带负荷拉刀闸;带地线合闸(合开关或刀闸);带电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向系统倒送电或非同期并列的电气误操作事故。
(3)加强对继电保护的管理,防止发生35KV及以上用户继电保护误整定(包括整定计算错误)、误接线造成保护拒动、误动而影响系统安全的事故。
(4)加强巡视检修工作,防止用户110KV 及以上线路倒杆塔而影响系统安全的事故。
(5)加强对用户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管理。对不具备维护、检修能力的用户要实行代维护、代检修的管理办法。防止用户因维护、检修不良而造成的110KV及以上开关拒动、开关或小四器进水受潮发生爆炸事故。防止主变压器进水受潮损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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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用户电气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措施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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