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电容器有哪些防人安全要求?
1000V以上的电容器常设置在单独的电容器室内。少数1000V以上电容器和1000V以下的电容器可设在低配室或高配室内。为保证电容器的散热通风,室内电容器布置不宜超过三层,下层电容器底部离地不应小于3Ocm。
1000V以上的电容器,上层电容器底部距地面不大于2.5m。电容器外壳相邻之间安装净距不小于10cm。
电容器漏油量可根据其本身重量来衡量,当重量减少5%时,不宜使用;电容器的开关、导体等额定电流应不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O%;电容器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不大子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0%。
电容器组应安装放电设备,放电1分钟后,电容器两端残余电压不大于65V。每个电容器都应良好接地。其长期运行电压不能超过额定电压的1O%,长期运行电流不能超过额定电流30%,超过时应将电容器退出运行。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且室内温度不超过40℃,超过时应增设机械通风。
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采用矿油浸渍的电容器,电压超过1000V时,不低于二级。采用三氯联苯浸渍的电容器,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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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电力电容器有哪些防人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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