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漏电自动保安器的规定
漏电自动保安器是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为了确保合理使用,特做以下规定。
1 对漏电自动保安器的几项规定:
1.1 凡是应安装漏电自动保安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必须安装漏电自动保安器,否则禁止使用。
1.2 漏电自动保安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其特性是否正常,如发现合不上闸,应及时找电工检查线路,排除故障,严禁他人擅自拆卸和随意按动“黄色”试验按钮,以防损坏。
1.3 公司负责一次性安装,各单位如有损坏或出现故障,由使用单位负责更换返修。
1.4 凡未安装漏电自动保安器的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式设备,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和处理。
2 使用维护
2.1 垂直安装允许误差±5°,上端输入,下端输出。
2.2 本保安器无短路保护,必须与短路保安器(如熔断器等)配合使用。
2.3 保安器安装后,手柄在“0”位表示“分闸”,电路断开;手柄在“1”的位置表示“合闸”,即电路接通。在正常使用时,严禁断开中性线。
2.4 新安装的保安器,如果合不上闸,说明被保护电路中漏电电流超过保安器的动作电流,应由电工检查电路,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
2.5 保安器在安装运行一段时间(一个月)后,需检查其漏电保护特性是否正常可靠,方法为:按动“黄色”按钮(不超过一秒,时间过长保安器烧坏),漏电保安器应立即分断,否则说明有故障,不能继续使用。
2.6 保安器不允许在输出端用直接接地的方法检查漏电保护特性。
2.7 当保安器因触电或漏电而分断,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进行合闸使用。
2.8 根据生产厂规定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内如发现保安器本身故障,不得破坏封记和自行修理,应送生产厂保修,如系损坏负责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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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关于使用漏电自动保安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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