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一、攀登作业的概念
攀登作业即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二、攀登作业安全防护要求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质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士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挡。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粱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mm×6mm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应不大于L/20(L为绳的长度),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建筑资质代办咨询热线:13198516101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文章链接:https://www.scworui.com/38312.html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建筑标准规范、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