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爆破施工作业的几点安全注意事项
一、非煤矿山爆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
爆破作业是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其作用是利用炸药在爆破瞬间放出的能量对周围介质作功,以破碎矿岩,达到掘进和采矿的目的。
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须使用大量的炸药。炸药运输的途中,装药和起爆的过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药在装卸矿岩的过程中,都有发生爆炸的可能。爆炸产生的震动、冲击波和飞石对人员、设备设施、构筑物等有较大的损害。常见的爆破危害有爆破震动、爆破冲击波、爆破飞石、拒爆、早爆、迟爆、炮烟中毒等。
(1)爆破作业中的几种意外事故。
①拒爆。②早爆。③自爆。④迟爆。
(2)爆破产生的有害效应。
①爆破地震效应。炸药在岩土体中爆炸后,在距爆源的一定范围内,岩土体中产生弹性震动波,即爆破地震。
②爆破飞石。飞石是爆破时从岩体表面射出且飞越很远的个别碎块。爆破时,由于药包最小抵抗线掌握不准,装药过多,造成爆破飞石超过安全允许范围,或因对安全距离估计不足,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失,是爆破产生的有害效应之一。
③爆破冲击波。爆破时,部分爆炸气体产物随崩落的岩土冲出,在空气中形成冲击波,可能危害附近的构筑物、设备设施和岩体等。
④爆破有毒气体。爆破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没有及时稀释和排出,过早进入工作面将会对作业人员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导致人员中毒死亡。
(3)导致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爆破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放炮后过早进入工作面;盲炮处理不当或打残眼;炸药运输过程中强烈振动或摩擦;装药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起爆工艺不合理或违章作业;警戒不到位,信号不完善,安全距离不够;爆破器材质量不良,点火迟缓,拖延点炮时间;非爆破专业人员作业,爆破作业人员违章;使用爆破性能不明的材料;炸药库管理不严等。
(4)易发生爆破事故的场所。在非煤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爆破事故的作业场所主要有:炸药库,运送炸药的巷道,运送矿岩的巷道,爆破作业的工作面,爆破作业的采场,爆破后的工作面,爆破后的采场,爆破器材加工地等。
二、爆破作业环境规定
爆破前应对爆破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1、岩体有边坡滑落危险的;
2、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规定的;
3、爆破会造成周围水系变迁的;
4、爆破可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炮孔温度异常的;
6、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
7、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
8、距工作面50米以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或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以内有无关人员或设备的;
9、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
10、未按规定做好爆破前准备工作的。
三、爆破车辆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运输专用车是公司的公共财产、车队及各爆破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2、车辆只允许运输爆破器材,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运输其它物资和私人货物,不得开车接人购物。
3、在运输民爆器材时,必须按核定量进行装载,不得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在同一车厢混装、运输。
4、车辆运输时必须按道路设定的限速或安全速度行驶,不得随意追赶其它车辆,要保持一定车距,不得强行超车,不得在人群密集的村庄或集镇处停靠。
5、严禁在暴雨、强雷电、冰雹、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运输。要做好冬季防冻和防滑工作。
6、车辆出车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检查登记,包括时间、到达发放配送点,货物名称、数量、押运员签名等。
7、车辆维修更换配件,必须提前向厂部报告,经厂部审查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或更换。
8、定期参加车辆年检和二级维护,定期缴纳各项规费、坚决制止一切违章驾驶和违章运输行为。
9、厢式火药车严禁车厢载人。
四、爆破作业“十不准”
1、不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
2、不准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3、不准超越作业范围、等级从事经营活动;
4、不准违反操作规定和安全细则;
5、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
6、不准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7、不准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上岗;
8、不准在非专用仓库或违反储存标准,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9、不准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
10、不准使用非专用运输车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五、露天爆破作业安全规范
一、爆破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证件,实行持证上岗。要在爆破班长指挥下按操作规程实施爆破,严禁非爆破员实施爆破。
二、爆破员爆破前须先查看作业现场有无私自放炮等现象,如有应及时向厂部报告,坚决杜绝私购、私造、非法使用现象。
三、爆破现场必须设有醒目的警戒标志,各路口要道要设安全警戒员负责爆破危险区域的警戒。对无安全避炮条件的,应建立避炮棚。
四、装药前要对炮孔进行检查清理,如出现堵塞,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
五、装药必须使用木质炮棍,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不能轻微提升时,禁止拨出或硬拉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操作现场禁止烟火。
六、禁止无填塞爆破,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保证填塞质量。
七、爆破员要按照规定进行装炮,装炮时,需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每装好一个炮,爆破员要在现场使用明细表上作好记录。
八、起爆前,起爆源要选好退出路线、避炮炮地点,准备好放炮的工具,必须发现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即起爆预先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
第二次信号(即起爆信号)发出后,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队(组)长方准发出引爆指令,爆破员根据指令进行引爆。
第三次信号(即解除警戒信号),响炮后,警戒岗哨应坚守岗位,5分钟后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出现哑炮后,20分钟后爆破员处理哑炮。处理哑炮的方法是:跑哑炮口不小于30cm处打一平行炮眼,重新起爆。哑炮处理完成后,经现场检查无任何不安全因素,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十、放炮完毕后,负责人要对爆破作业情况签署意见。如有剩余爆炸物品,严禁私存乱放,必须按照规定退库或销毁。
十一、禁止在雷雨天、大雪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进行露天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十二、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其它规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如何避免爆破事故的发生
爆破在非煤矿山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但是由于在使用中的一些失误,爆破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爆破事故占非煤矿山工伤事故的30%左右。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按照规程操作,要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爆破员的资格,各种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设计书或说明书应有具体的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点火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无关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要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在扩壶爆破时,每次扩壶装药的时间间隔必须大于15分钟,预防炮眼温度太高导致早爆,深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
3、设立警戒。爆破前必须同时发生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地下爆破应在相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道都在监视之下,并撤走爆破危险区的全部人员。
4、导火索起爆应不少于两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单个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5、爆破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还要通风吹散炮烟后),再确认爆破地点是否安全,经爆破指挥部或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允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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