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1、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安全防范要求
本项目安全目标确定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文明工地。
2、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八个方面;
⑴防高处坠落事故;
⑵防洪涝事故;
⑶防起重伤害事故;
⑷防触电电击事故;
⑸防机械伤害事故;
⑹防火灾事故;
⑺防交通事故;
⑻防坍塌事故。
3、建立安全生产体系
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⑵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领工员(或班组长)负责,各作业点设安全监督岗。
⑶按照我局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⑷本项目在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对技术复杂,施工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大高差挖填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⑸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项目或专项进行书面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兼)职安全员、领工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起重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场内机动车辆以及新工上岗、工人变岗和改变工艺等进行培训教育。
②对从事施工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新工人(含民工、临时工)未进行三级教育的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没有进行培训不准上岗。
③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306-85号文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获取操作规程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基本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⑺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及参加检查的人员,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作业班组每天进行一次。非定期检查应视工程情况如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采取新工艺、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要进行检查,并要有领导值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落实。
⑻防洪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洪抗灾措施,接受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的统一指挥,在洪涝季节,密切注意天气情况,加强值班,配备充足应急资源,做好一切防洪抗灾工作。
⑼事故报告制度
①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②事故发生之后,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质量问题:在两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一般质量事故:3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重大质量事故:2小时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③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后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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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坝区辅助道路改建工程安全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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