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人员及防护要求
(一)、高处作业定义及分级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1 安全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持《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上岗。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 高处作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作业人员要距低压电线1米以上、高压电线2.5米以上。
5、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不宜穿硬底、易滑的鞋,穿带轻便,除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以外,其他物件都要用绳子吊。
6、高处作业人员,上下行动要谨慎,不得沿绳或脚手架的栏杆攀上爬下,任何人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上休息,也不得在栏杆外的板头上工作和依靠栏杆吊物。
7、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要和登高者有联络的方法和信号。
(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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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高处作业人员及防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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