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与任务
一、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 监理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三、 监理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 监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计(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六、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服务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建立安全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制定人员职责;
2、组织监理人员开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4、编制安全环保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
5、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审查进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报验手续;
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8、制定安全环保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格式;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11、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三防”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专项安全环保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评工作;
3、每天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及时做好安全环保监理台帐、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等内业资料;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工作情况;
8、审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
11、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援救预案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的到位情况,以及定期演练情况;
12、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1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
14、配合业主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专项检查。
三)、完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2、审查安全设施等是否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交付使用;
3、上报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监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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