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贯彻落实2004年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法规文件,认真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任务。
1、职责分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复审签字。
2、工作流程和内容
2.1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2.1.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1.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1.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2.1.4起重吊装工程
2.1.5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体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2.1.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2.1.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长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11)建设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2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2.2.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含3层)及以上,或深度虽未达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2.2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2.2.3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2.2.4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2.2.5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工程
2.2.6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2.3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专家论证
2.3.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
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2.3.2专家论证审查
1)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2.4监理审查内容
2.4.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和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2.4.2按规定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附有专家组的论证审查报告,并有符合安全要求内容的结论。专家组人员的资格证件符合规定要求。
2.4.3专项方案选择的施工方法顺序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4.4审查方案应有的计算书的安全验算,审核演算及结论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4.5施工平面布置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4.6 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是否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造成破坏,是否有保护措施。
2.4.7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是否有悖于强制性标准。
2.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求
2.5.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涉及本专业的内容及相关内容,写出书面审查意见和结论,记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记录。
2.5.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审查、劳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平面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审查。
3、保存与发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记录》(见3-1),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在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卷内归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签署后送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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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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