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槽(桶)输送混凝土安全作业要求
1)溜槽搭设应稳固可靠,架子应满足安全要求,使用前应经技术与安全部门验收。溜槽旁应搭设巡查、清理人员行走的马道与护栏。
2)溜槽坡度最大不宜超过60°。超过60°时,应在溜槽上加设防护罩(盖),以防止骨料飞溅。
3)溜桶使用前,应逐一检查溜桶、挂钩的状况。磨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溜筒宜采用钢丝绳、铅丝或麻绳连接牢固。
4)用溜槽浇筑混凝土,每罐料下料开始前,在得到同意下料信号后方可下料。溜槽下部人员应与下料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避免骨料滚落伤人。溜槽使用过程中,溜槽底部不应站人。
5)下料溜筒被混凝土堵塞时,应停止下料,及时处理。
处理时应在专设爬梯上进行,不应在溜筒上攀爬。
6)搅拌车下料应均匀,自卸车下料应有受料斗,卸料口应有控制设施。垂直运输设备下料时不应使用蓄能罐,应采用人工控制罐供料,卸料处宜有卸料平台。
7)北方地区冬季,不宜使用溜槽(桶)方式入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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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溜槽(桶)输送混凝土安全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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