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架脚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1、在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全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的有关规定。各工种操作人员应基本固定,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2、架体内外立面应按跨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角为45°~60°。
3、架体板内部应设置必要的竖向斜杆和水平斜杆,以确保架体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架体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2)围挡并兜过架体底部,底部还必须加设小眼网;密目安全网及小眼网必须可靠的固定在架体上。
5、每一作业层靠架体外侧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围护笆等防护设施。
6、使用工况下架体与工程结构外表面之间、单片架体之间的间隙必须封闭,升降工况下架体开口处必须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措施。
7、物料平台等可能增大架体外倾力矩的设施必须单独设置、单独升降,不得与附着升降脚手架连接。
8、附着支撑结构采用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时,应采用双螺母,螺杆露出螺母不应少于3牙。螺栓宜采用穿墙螺栓,若必须采用预埋螺栓时,则预埋螺栓的长度及构造应满足承载力要求。
9、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遇六级以上(包括六级)大风时还应事先对脚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并撤离架体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载。夜间禁止进行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作业。
10、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区域应有防雷措施。
11、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过程中,在操作区域及可能坠落范围均应设置安全警戒。
12、附着升降脚手架上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13、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能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作详细的书面记录。
14、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15、邻近塔吊、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16、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前,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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