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柱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管柱震动下沉作业,应对邻近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相邻管柱的安全和稳定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管柱下沉采用的导向设备,应根据水深、流速及基础形状,采取导向框架或钢围笼,以防止管柱下沉时,产生倾斜和位移。导向框架或钢围笼按设计制作加工后,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围笼拼装,可根据围笼高度、形状及体重等情况,一次拼装完成,或分层接拼下沉就位。
围笼拼装,应搭设作业平台、内芯桁架导环、托架及必要的安全设施等。在分层接高时,应防止接高变形,每接高8m左右,应加设风缆,以保安全;
4.钢围笼浮运定位后,两导向船之间的通道及联结梁上面,应铺设人行道、步梯及栏杆。船组应锚碇稳固,导向船上堆放重物,应对称摆放,并严防船舶及漂流物的撞击;
5.管柱的吊点位置、平放支点及存放层数、竖立存放的稳定性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安全性;
6.钢筋混凝土管柱或预应力混凝土管柱,在现场施工时,应预先搭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等安全设施;
7.安装钢筋骨架或吊立管柱模板,应将吊具绑牢摆正,拴好溜绳,缓慢下落。每吊装一块模板,应立即连接、支撑牢固后,方可松钩;
8.模板外侧安设的震动器,其固定处螺栓应拧紧,安装牢装。电器绝缘应良好,电力线路应挂在安全处;
9.管柱接长,其法兰盘接头必须拧紧密贴,法兰盘不得突出管壁之外。夹柱应牢固,作业人员的手指和头部不得伸入不得伸入法兰盘之间。
在管柱内电焊,应搭设脚手架,并备有通风设施;
10.起吊管柱的吊具、导向结构安装、拆除、振动下沉等,所用的机具设备,均应按施工设计作业。施工时,应先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浮运管柱应按船的重心对称置放。浮运应在白天良好天气时运行。浮运速度不宜超过3km/h;
12.管柱施工作业平台,除设护栏外,双层或高处作业处,以及两船拼装之间、跳板下面,均应悬挂安全网;
13.管柱内钻凿岩层,钻孔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四周设置护栏和上下梯子,并备有救生和消防设施;
14.管柱刃脚底附近,不宜吸泥,以防翻砂;
15.管柱内水位,应保持高出管柱外水面,在管柱内清孔时,必须高出管柱外水面1.5~2m。有潮汐影响时,应采取稳定管柱内水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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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管柱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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