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中的“四口”,是指楼梯平台口,电梯井口,出入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一、楼梯平台口防护措施:楼梯平台口位于建(构)筑物上下楼梯的休息平台处,当上一步楼梯尚未安装时,在休息平台处可能发生坠落事故,其防护通常是在楼梯口处设两道防护栏杆或制作专用的防护架,随层架设。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要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二、电梯井口防护措施:电梯井位于建(构)筑物每层的电梯门处,在电梯安装前,形成可能发生坠落的隐患。其防护方法是在电梯井口设置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作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如井内已搭设安装电梯的脚手架,其脚手架可花铺,但每隔四层应满铺脚手板。
三、出入口防护措施:出入口是指建(构)筑物首层供施工人员进出建(构)筑物的通道出入口。其防护措施为在建筑物的出入口搭设长3-6M、两侧宽于通道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出入口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严禁人员出入。
四、预留洞口防护措施:预留洞口是指在建(构)筑物中预留的各种设备管道、垃圾道、通风口的孔洞。其防护标准为: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并加因定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作为半地下室的采光井,上口应用脚手板铺满,并与建筑物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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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四口”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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