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改造项目安全管理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的实现,使各级管理人员、施工班组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必须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伤事故处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活动计划,有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将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一个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有关指示和决定,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对违纪、违制、违章等现象,予以制止、批评、教育或处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具体的直接责任。
2)建立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支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妨碍工作、无理刁难者,进行严肃处理。
4)协调好各级管理人员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当发现不协调时,应及时做出决定,责成有关人员执行。
5)教育管理人员各班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包括树立典型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施工现场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
6)要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对违章作业,应予制止和进行批评教育。
7)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主持的对伤亡事故调查与分析;协调好各方关系,提出事故报告,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处罚,认真总结教训。
8)接受上级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
9)要计划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支出,专款专用。
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主要内容,有权调动各方面力量,以确保安全生产。
2)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处理。
3)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综合各种意见,作出决定。
4)教育工长、施工员、技术员、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有批评、表扬权。
5)教育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屡教不改者有权给予开除。
6)组织好安全教育和教育培训;制止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操作。
7)按计划合理使用安全措施经费,确保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的落实。
8)组织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按上级要求拟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9)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
10)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待各方面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研究提出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故重复出现。
11)对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帮助,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打通渠道。
12)对分包单位、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合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制止其施工。
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提出施工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对计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有权作出安排和进行调整,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权处理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问题。
2)研究解决治理工业伤害,预防职业病、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防寒、防署、防雨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对决定的问题有检查、监督权。
3)针对性的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协助项目经理抓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对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
5)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不清、不深、不透等情况,要组织补课。
6)参与伤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
4、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好交底卡(或记录)。
2)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等,组织事先检查,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方可使用。
3)教育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参加工人班组的班前活动,对其活动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5)配合作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培训。
6)落实安全月、安全周、安全日活动计划,提出活动情况小结。
7)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在未消除不安全因素之前,要停止施工。
8)深入施工现场、查出隐患,制止违章。
9)如发生事故,要参加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待各方面处理妥善后,经批准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
5、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带领全班组工人,模范地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总公司、公司、工程处的有关决定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2)班前开好安全生产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机具、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3)组织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互检互查,遇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个人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
4)掌握本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反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包括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5)主持班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查出不安全因素,增添防范措施,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6)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履行职责;抓好安全员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
6、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注意爱护,保养好工具、设备。
3)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管理、消防事故隐患的建议。
4)认真学习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热情宣传,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监督检查本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对严重违章违制、冒险作业者,有权先行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建议领导给予奖励。
5)协助单位领导做好工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过程规定填报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表。
6)及时填写安全管理台帐,协助开展安全管理活动,用科学方法管好安全工作。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塔吊基础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各主管施工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审定后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贯彻落实。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由安全员落实对本工种操作班组进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2、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
3、必须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
4、接受交底的班组成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1、安全教育
由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对各自管理的班组或新来的或转岗的工人进行施工操作前的三级教育。
1)第一级是公司教育,主要是进行法规、法制安全基本知识教育。
2)第二级是现场教育,主要是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
3)第三级是岗位教育,主要对班组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4)每个接受教育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2、培训
1)管理人员培训
由公司质安科负责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一次以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对于专职安全员还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凡外架工、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进行培训,并参加有关劳动部门的考试,合格的由劳动部门颁发上岗证。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五、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警示作用,必须悬挂醒目位置处,且具体有针对性。同时在施工平面图中要详细绘出安全标志位置及安全标志牌的内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都必须进行。由主管施工员或班组长在施工前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处理、纠正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且有书面记录。
2、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贯彻落实,执行情况怎样,且有详细检查记录。
3、发现未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操作的工人,责令主管施工员或班长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到完全明白弄懂方能上岗。
4、一旦发现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取消其上岗资格,严重的逐出工地。
七、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月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即时上报。
2、发生重伤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用快速方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险,制止事故的扩大。
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应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要做好标记。
5、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生产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造成掩盖现场。
6、事故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向项目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时,任何人不得拒绝。
7、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8、认真执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的意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9、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10、伤亡事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布处理结果。
八、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参加人员为安全小组全体人员及各班组长。
2、检查内容:安全管理,脚手架、模板工程、塔吊、施工用电、高速提升架、各施工机具等。
3、检查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159-99。
4、奖罚:执行《奖罚条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九、安全档案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资料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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