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 长、质检员、班 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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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建筑工程安全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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